公告日期:2020-11-30
关于创金合信泰博 66 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 证券投资基金降低管理费率并修改基金合
同及托管协议的公告
为更好地满足广大投资者的投资理财需求,降低投资者的理财成本,经与基金托管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创金合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决定自
2020 年 12 月 4 日起,降低创金合信泰博 66 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
的管理费率并相应修订《创金合信泰博 66 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
“《基金合同》”)和《创金合信泰博 66 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以下简称
“《托管协议》”)的相关条款。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调整方案
自 2020 年 12 月 4 日起,本基金管理费率由 0.20%调整为 0.15%。
二、修改《基金合同》部分条款
章节 原文 修订后内容
第十五部分基金费用与税收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本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 0.20%年费率计提。管理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20%÷当年天数
H 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 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经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核对一致后,由基金托管人于次月前 5 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基金管理人无需再出具资金划拨指令。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或不可抗力致使无法按时支付的,支付日期顺延。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本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 0.15%年费率计提。管理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15%÷当年天数
H 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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