摩根士丹利丰裕63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3-06
摩根士丹利丰裕63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更新)
基金管理人:摩根士丹利基金管理(中国)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重要提示】
摩根士丹利丰裕63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于2020年6月22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1249号文准予注册募集。
基金管理人保证本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注册,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投资价值、市场前景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投资有风险,投资人认购(或申购)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招募说明书。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本基金在封闭期内采用买入并持有到期策略,并采用摊余成本法估值。摊余成本法估值不等同于保本保收益,本基金存在无法获得收益甚至亏损本金的风险,基金管理人不承诺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的本金安全,也不承诺最低收益。若发生提前处置未到期固定收益品种或计提减值准备等情形,可能导致基金份额净值下跌,管理人不承担因此导致的基金资产损失。请投资者充分了解本基金按摊余成本法估值带来的风险,谨慎作出投资决策,并自行承担投资本基金所面临的相关风险及后果。本基金采用买入并持有到期策略,在融资成本及市场风险发生变化等不同市场环境下,本基金无法灵活地进行投资组合的调整,可能给本基金资产造成不利影响。
本基金为定期开放基金,每63个月开放一次申购和赎回,投资者可在开放期提出申购或赎回申请,但在封闭期内本基金不开通申购赎回业务。本基金在开放期结束后进入下一封闭运作期,如投资者在开放期不赎回基金份额,则需持有本基金至下一封闭期结束才能赎回基金份额,因而基金份额持有人将面临因封闭期内不能赎回基金而出现的流动性风险。本基金每个开放期的起始日和终止日所对应的日历日期并不相同,因此,请投资者关注本基金的相关公告,避免因错过
开放期而无法申购或赎回基金份额。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人在投资本基金前,应仔细阅读基金合同、本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信息披露文件,全面认识本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对认购(或申购)本基金的意愿、时机、数量等投资行为作出独立、谨慎决策。投资人在获得基金投资收益的同时,亦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包括:因整体政治、经济、社会等环境因素对证券价格产生影响而形成的系统性风险,个别证券特有的非系统性风险,由于基金投资人连续大量赎回本基金产生的流动性风险,基金管理人在基金管理实施过程中产生的基金管理风险,信用风险,除前述特殊风险外的本基金的其他特定风险等。
当本基金持有特定资产且存在潜在大额赎回申请时,基金管理人履行相应程序后,可以启动侧袋机制,具体详见基金合同和本招募说明书“侧袋机制”等有关章节。侧袋机制实施期间,基金管理人将对基金简称进行特殊标识,并不办理侧袋账户的申购赎回。请基金份额持有人仔细阅读相关内容并关注本基金启用侧袋机制时的特定风险。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理论上其长期平均预期风险收益水平低于股票型基金、混合型基金,高于货币市场基金。
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人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作出投资决策
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人自行负责。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
本招募说明书(更新)所载内容截止日为2024年2月19日,有关财务数据和净值表现截止日为2023年12月31日(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目 录
第一部分 绪言 ...... 2
第二部分 释义 ...... 3
第三部分 基金管理人 ...... 8
第四部分 基金托管人 ...... 20
第五部分 相关服务机构 ...... 26
第六部分 基金的募集 ...... 43
第七部分 基金合同的生效 ...... 46
第八部分 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47
第九部分 基金的投资 ...... 60
第十部分 基金的业绩 ...... 70
第十一部分 基金的财产 ...... 72
第十二部分 基金资产的估值...... 73
第十三部分 基金的收益与分配...... 79
第十四部分 基金的费用与税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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