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0-07-13
东海祥泰三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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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海祥泰三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
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本基金不向个人投资者公开发售】
基金管理人:东海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基金托管人: 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重要提示
1、东海祥泰三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
的募集申请已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2020 年 3 月 10 日《关于准予东海祥泰
三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注册的批复》 (证监许可【2020】 400
号)准予募集注册。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的注册并不代表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的
价值和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推荐或者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2、本基金是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本基金运作方式是契约型、定期
开放式, 以封闭期和开放期滚动的方式运作。
本基金的封闭期为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包括《基金合同》生效之日)
或自每一开放期结束之日次日起(包括该日)至该封闭期首日的 3 年对日的前一
日止。本基金的首个封闭期为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包括《基金合同》生
效之日)至《基金合同》生效日的 3 年对日的前一日止。第二个封闭期为首个开
放期结束之日次日起(包括该日)至 3 年对日的前一日止,以此类推。本基金封
闭期内不办理申购与赎回业务,也不上市交易。
本基金自每个封闭期结束之后第一个工作日起进入开放期,期间可以办理申
购与赎回业务。本基金每个开放期最长不超过 20 个工作日,最短不少于 5 个工
作日,开放期的具体时间由基金管理人在开放期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
规定在指定媒介上予以公告。本基金的开放日为在开放期内销售机构办理本基金
东海祥泰三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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份额申购、赎回等业务的工作日。如每个封闭期结束后或在开放期内发生不可抗
力或其他情形致使基金无法按时开放申购或赎回业务,或依据《基金合同》需暂
停申购或赎回业务的,开放期时间相应顺延,直至满足开放期的时间要求,具体
时间以基金管理人届时的公告为准。
3、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和注册登记机构为东海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
下简称“本公司”),基金托管人为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4、本基金的发售对象为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机构
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发起资金提供方以
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本基金单一投资
者持有的基金份额或者构成一致行动人的多个投资者持有的基金份额可达到或
者超过基金总份额的 50%。
本基金不向个人投资者公开发售。
发起资金指用于认购发起式基金且来源于基金管理人的股东资金、基金管理
人固有资金、基金管理人高级管理人员或基金经理等人员的资金。发起资金认购
本基金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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