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银证券安汇三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二〇二三年第一个开放期开放申购、赎回业务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3-08-31
中银证券安汇三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二〇二三年第一个开放期开放申购、赎回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3 年 8 月 31 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中银证券安汇三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中银证券安汇三年定期开放债券
基金主代码 009799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定期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20 年 9 月 1 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名称 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配套法规、
《中银证券安汇三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中银证券安汇三年定期开放债券型
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等
申购起始日 2023 年 9 月 1 日
赎回起始日 2023 年 9 月 1 日
2. 日常申购、赎回业务的办理时间
2.1 封闭期与开放期
根据基金合同约定,本基金的封闭期为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包括该日)或自每一开放期结束之日次日起(包括该日)至三年年度对日的前一日的期间,本基金封闭期内不办理申购与赎回业务。本基金自每个封闭期结束之日的下一个工作日(包括该日)起进入开放期,期间可以办理申购与赎回业务。本基金每个开放期不少于 1 个工作日,并且最长不超过 20 个工作日。本基
金 2023 年第一个开放期为 2023 年 9 月 1 日至 2023 年 9 月 7 日。
如封闭期结束后或在开放期内发生不可抗力或其他情形致使基金无法按时开放申购与赎回业务的,开放期时间中止计算,在不可抗力或其他情形影响因素消除之日次一工作日起,继续计算
该开放期时间,直至满足开放期的时间要求。如未发生前述事项,本基金自 2023 年 9 月 8 日将进
入下一个封闭期。
2.2 具体办理时间
本基金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的开放日为开放期内的每个工作日,投资人在开放日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具体办理时间为开放期内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本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时除外。
本基金在募集成立时及运作过程中,单一投资者持有的基金份额占本基金总份额的比例不得达到或超过 50%(运作过程中,因基金份额赎回等情形导致被动超标的除外),且基金管理人承诺后续不存在通过一致行动人等方式变相规避 50%集中度要求的情形。基金合同生效后,若出现新的证券交易市场、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他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但应在实施日前依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基金管理人不得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或者时间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或者转换。在开放期内,投资人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和时间提出申购、赎回或转换申请且登记机构确认接受的,其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为该开放期内下一开放日基金份额申购、赎回的价格。在开放期最后一日业务办理时间结束之后提出申购、赎回或者转换申请的,视为无效申请。
3. 日常申购业务
3.1 申购金额限制
投资者通过直销柜台申购本基金的,单笔最低申购金额为人民币 50,000 元(含申购费)。
追加申购最低金额为人民币 10 元(含申购费)。各销售机构对最低申购限额及交易级差有其他规定的,以各销售机构的业务规定为准。
3.2 申购费率
投资者申购基金份额时,需交纳申购费用。投资者在一天之内如有多笔申购,适用费率按单笔分别计算。
本基金申购费率如下:
……
[点击查看PDF原文][查看历史公告]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沪深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将由本网站记录保存,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评论该主题
帖子不见了!怎么办?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