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0-07-24
工银瑞信瑞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I
工银瑞信瑞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工银瑞信瑞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II
重要提示
1、工银瑞信瑞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募集已获中国证券监
督管理委员会 2020 年 6 月 12 日证监许可【2020】1140 号文注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
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投资价值和市
场前景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2、本基金是债券型、契约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
3、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和注册登记机构为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
公司”或“工银瑞信”),基金托管人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交通银行”)。
4、本基金的发售对象为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个人投资者、机
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和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
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
5、本基金将自 2020 年 7 月 27 日至 2020 年 10 月 26 日通过基金管理人指定的销售机
构(包括直销机构和其他销售机构)公开发售。
6、本基金的发售渠道为本基金的直销机构和其他销售机构。直销机构为本公司直销柜
台,其他销售机构包括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还可登录本公司网站
(www.icbccs.com.cn),通过本公司电子自助交易系统办理认购等业务。
7、投资者欲购买本基金,需开立本公司基金账户。本基金直销机构和指定销售网点同
时为投资者办理开立基金账户的手续。投资者的开户和认购申请可同时办理。
8、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一个投资者只能开设和使用一个基金账户。
9、有效认购款项在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将折算为基金份额归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有,其
中利息转份额的具体数额以登记机构的记录为准。
10、投资者通过其他销售机构网点认购,单个基金账户单笔最低认购金额为 1 元人民
币(含认购费),追加认购每笔最低金额为 1 元人民币(含认购费),实际操作中,对最低
认购限额及交易级差以各销售机构网点的具体规定为准。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电子自助交易
系统认购,每笔最低金额为 1 元人民币(含认购费),追加认购单笔最低金额为 1 元人民币
(含认购费)。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直销柜台认购,单个基金账户的首次最低认购金额为 100
万元人民币(含认购费),追加认购单笔最低金额为 1 元人民币(含认购费),已在直销柜
台有认/申购本公司旗下基金记录的投资者不受上述认购最低金额的限制,单笔认购/追加
最低金额为 1 元人民币(含认购费)。
11、本基金不设募集上限。
工银瑞信瑞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III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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