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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07-10 09:08:18 股吧网页版
关于前海开源惠泽两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终止及基金财产清算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3-07-10

关于前海开源惠泽两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
金基金合同终止及基金财产清算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前海开源惠泽两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前海开源惠泽两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出现了《基金合同》终止事由,前海开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应当在上述事由出现后依法履行基金财产清算程序并终止《基金合同》,此事项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基金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前海开源惠泽两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简称:前海开源惠泽两年定开债券,基金代码:009788

基金运作方式:契约型定期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2020年7月7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前海开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基金合同》终止事由

根据《基金合同》第五部分“基金备案”约定:“《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满三年后的对应日,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2亿元,本《基金合同》自动终止并按其约定程序进行清算,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且不得通过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方式延续本《基金合同》期限。”

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满三年后的对应日为2023年7月7日,截至该日日终,本基金的基金资产净值低于2亿元。满足《基金合同》约定的终止条件,因此本基金根据《基金合同》约定进入基金财产清算程序,而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三、基金财产清算

1、本公司已于 2022 年 7 月 28 日发布了《关于前海开源惠泽两年定期开放
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第一个开放期到期后暂停运作、不进入下一封闭期的
公告》,本基金第一个开放期为 2022 年 7 月 7 日至 2022 年 7 月 27 日,开放期最
后一日日终留存的基金份额已全部自动赎回,《基金合同》另有规定的除外。因
此,本基金已于 2022 年 7 月 28 日起暂停进入下一封闭期运作。

2、2023 年 7 月 10 日为本基金最后运作日,自最后运作日的下一日(即 2023
年 7 月 11 日)起本基金进入基金财产清算程序。本基金进入清算程序后,将继续停止收取基金管理费、基金托管费。

3、基金管理人组织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并在中国证监会的监督下进行基金清算。基金财产清算小组成员由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规定的注册会计师、律师以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人员组成。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可以聘用必要的工作人员。

4、基金财产清算小组负责基金财产的保管、清理、估价、变现和分配。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可以依法进行必要的民事活动。

5、基金财产清算程序:

(1)《基金合同》终止情形出现时,由基金财产清算小组统一接管基金;
(2)对基金财产和债权债务进行清理和确认;

(3)对基金财产进行估值和变现;

(4)制作清算报告;

(5)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清算报告进行外部审计,聘请律师事务所对清算报告出具法律意见书;

(6)将清算报告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公告;

(7)对基金剩余财产进行分配。

6、基金财产清算的期限为 6 个月,但因本基金所持证券的流动性受到限制而不能及时变现的,清算期限相应顺延。

7、清算费用

清算费用是指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在进行基金清算过程中发生的所有合理费用,清算费用由基金财产清算小组优先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8、基金财产按下列顺序清偿:

(1)支付基金财产清算费用;

(2)交纳所欠税款;

(3)清偿基金债务;

(4)按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基金份额比例进行分配。

9、基金财产清算的公告

清算过程中的有关重大事项须及时公告;基金财产清算报告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并由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后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公告。基金财产清算公告于基金财产清算报告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后 5 个工作日内由基金财产清算小组进行公告。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应当将清算报告登载在规定网站上,并将清算报告提示性公告登载在规定报刊上。

10、基金财产清算账册及文件的保存

基金财产清算账册及有关文件由基金托管人保存不少于法律法规规定的最低年限。

四、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本基金进入清算程序后,不再恢复办理申购、赎回、定期定额投资及转换(转入和转出)等业务。敬请投资者予以关注。基金管理人承诺在清算过程中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履行相关职责。

2、投资者欲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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