鹏华聚合多资产3个月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清算报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3-11-22
鹏华聚合多资产 3 个月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清算报告
基金管理人: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日期:2023 年 11 月 22 日
一、重要提示
鹏华聚合多资产 3 个月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 (以下简称“本基金”) 经中国证券
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准予鹏华聚合多资产 3 个月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 [2020] 284 号) 批准,由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配套规则和《鹏华聚合多资产 3 个月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
金(FOF)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或“基金合同”) 发售,基金合同于 2020 年 7 月
21 日生效。本基金为契约型开放式,存续期限不定,首次设立募集规模为 381,756,163.42 份基金份额。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为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为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基金合同有关规定,《基金合同》生效后,连续 20 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
满 200 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 5000 万元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定期报告中予以披露;连续50 个工作日出现前述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终止《基金合同》,无须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截至 2023 年 10 月 9 日,本基金已出现连续 50 个工作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 5000 万元的情形,已
触发基金合同中约定的本基金终止条款,基金合同自动终止。
本基金从 2023 年 10 月 17 日起进入清算期,由本基金管理人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
管人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和上海源泰律师事务所组成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履行基金财产清算程序,并由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清算报告进行审计,上海源泰律师事务所对清算报告出具法律意见。
二、基金概况
1、基金基本情况
基金名称 鹏华聚合多资产 3 个月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
(FOF)
基金简称 鹏华聚合多资产混合(FOF)
基金主代码 009787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20 年 7 月 21 日
基金管理人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最后运作日(2023 年 10 月 16 日)基 610,096.30 份
金份额总额
最后运作日(2023 年 10 月 16 日)基 0.9810 元
金份额净值
2、基金产品说明
投资目标 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前提下,通过科学的大类资产配置,优选基金
力争实现基金资产的稳健增值。
投资策略 本基金通过合理判断市场走势,合理配置基金、股票、债券等投
资工具的比例,通过定量和定性相结合的方法精选具有不同风险
收益特征的基金,力争实现基金资产的稳健增值。1、资产配置
策略在资产配置上,本基金将结合产品定位、风险收益特征以及
管理人的长期资本市场观点确定基金的资产配置方案。首先,管
理人将根据基金业绩基准确定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其次,本基
金通过跟踪考量通常的宏观经济变量(包括 GDP 增长率、CPI 走
势、M2 的绝对水平和增长率、利率水平与走势等)以及各项国家
政策(包括财政、货币、税收、汇率政策等)来判断经济周期目
前的位置以及未来将发展的方向,在此基础上对各大类资产的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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