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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09-06 09:12:09 股吧网页版
关于鹏华聚合多资产3个月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可能触发基金合同终止情形的风险提示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3-09-06


关于鹏华聚合多资产 3 个月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

可能触发基金合同终止情形的风险提示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鹏华聚合多资产 3 个月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或“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鹏华聚合多资产 3 个月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以下简称“本基金”)可能出现触发《基金合同》终止的情形,现将相关事项提示如下:
一、本基金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鹏华聚合多资产 3 个月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

基金简称 鹏华聚合多资产混合(FOF)

基金代码 009787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对于本基金每份基金份额设定锁定持有期,锁

定持有期为 3 个月。锁定持有期到期后进入开放持有期,每份

基金份额自开放持有期首日起才能办理赎回及转换转出业务。

锁定持有期指基金合同生效日(对认购份额而言)、基金份额

申购确认日(对申购份额而言)或基金份额转换转入确认日

(对转换转入份额而言)起(即锁定持有期起始日),至基金

合同生效日、基金份额申购确认日或基金份额转换转入确认日

3 个月后的月度对日的前一日(即锁定持有期到期日)之间的

区间,基金份额在锁定持有期内不办理赎回及转换转出业务。

若该月度对日为非工作日或不存在对应日期的,则顺延至下一

个工作日。 每份基金份额的锁定持有期结束后即进入开放持

有期,期间可以办理赎回及转换转出业务,每份基金份额的开

放持有期首日为锁定持有期到期日的下一个工作日。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20 年 07 月 21 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 《鹏华聚合多资产 3 个月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基

金合同》、《鹏华聚合多资产 3 个月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

(FOF)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等

二、可能触发基金合同终止情形的说明

根据《基金合同》“第五部分 基金备案”之“三、基金存续期内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和资产规

模”中的约定: “《基金合同》生效后,连续 20 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 200 人或者
基金资产净值低于 5000 万元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定期报告中予以披露;连续 50 个工作日出现前述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终止《基金合同》,无须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截至 2023 年 09 月 01 日,本基金基金资产净值已连续 30 个工作日低于 5000 万元,若本基金基金
资产净值连续 50 个工作日低于 5000 万元,本基金管理人将终止基金合同并进入基金财产清算程序,无须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特此提示。
三、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若出现触发《基金合同》终止的情形,本基金管理人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等规定成立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履行基金财产清算程序。本基金进入清算程序后将不再开放办理申购、赎回和定期定额投资等业务,基金财产将在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履行完毕清算程序后进行分配。敬请投资者予以关注,注意投资风险,妥善做好投资安排。

2、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认真阅读本基金《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
新 ) 、 基 金 产 品 资 料 概 要 ( 更 新 ) 等 基 金 法律 文 件 。 投 资 者 可 通 过 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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