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华安锦源0-7年金融债3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开放日常申购、赎回和转换业务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3-06-21
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华安锦源0-7年金融债3个月
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
证券投资基金开放日常申购、
赎回和转换业务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3年6月21日
1.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华安锦源0-7年金融债3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华安锦源0-7年金融债定开债
基金主代码 009786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20年12月11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名称 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及《华安锦源0-7
公告依据 年金融债3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华安锦源0-7年金融债3个
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申购起始日 2023年6月27日
赎回起始日 2023年6月27日
转换起始日 2023年6月27日
注:本基金为定期开放基金,第九个开放期时间为2023年6月27日,开放期内本
基金接受申购、赎回、转换申请。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的约定,自
2023年6月28日(含该日)起至2023年9月28日(含该日)为本基金的第十个封闭运
作期,封闭运作期内本基金不接受申购、赎回、转换申请。
本基金管理人已于2022年8月11日起暂停接受个人投资者对本基金的申购及
转换转入业务申请。在暂停本基金个人投资者申购及转换转入业务期间,本基金个
人投资者赎回及转换转出业务正常办理。关于恢复本基金个人投资者申购及转换转
入业务的时间,基金管理人将另行公告。
2.日常申购、赎回、转换业务的办理时间
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起(含)或自每一个开放期结束之日次日起(含)至3个公历
月后的月度对日(如该对日为非工作日或无该对日,则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止的期
间为本基金的一个封闭期。本基金在封闭期内不办理申购、赎回等业务,也不上市交
易。
每个封闭期结束日的下一工作日起(含),本基金进入开放期,开放期不少于1个
工作日且不超过20个工作日,具体时间由基金管理人在当期封闭期结束前公告。投
资者可在开放期内办理本基金的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每个开放期结束之日的次
日起(含)进入下一封闭期,以此类推。
本基金的第九个封闭运作期为自2023年3月25日(含该日)起至2023年6月26
日(含该日),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的约定,基金管理人决定,2023年
6月27日当日接受投资者的申购、赎回、转换申请。
本基金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的开放日为开放期内的每个工作日。投资人
在开放日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具体办理时间为开放期内上海证券交易所、深
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
要求或《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时除外。
如果由于不可抗力或其他原因致使本基金无法按时开放或依据《基金合同》需暂
停申购、赎回或转换业务的,基金管理人有权对开放期安排进行调整并予以公告。
3.日常申购业务
3.1 申购金额限制
投资者通过基金管理人以外的销售机构或基金管理人的电子交易平台申购本基
金的,每个基金账户申购的单笔最低金额为人民币1元(含申购费,下同)。各销售机
构对最低申购限额及交易级差有其他规定的,以各销售机构的业务规定为准。投资
者通过直销机构(电子交易平台除外)申购本基金的,单笔最低申购金额为人民币10
万元。投资者当期分配的基金收益转购基金份额时,不受最低申购金额的限制。
当接受申购申请对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构成潜在重大不利影响时,基金管
理人应当采取设定单一投资者申购金额上限或基金单日净申购比例上限、拒绝大额
申购、暂停基金申购等措施,切实保护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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