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0-07-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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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大安鑫 66 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
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2020-7-14
重要提示
1.英大安鑫 66 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以下
简称“本基金” ) 的募集申请已获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
[2020]1102 号准予募集注册。 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的注册并
不代表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的风险和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
推荐或者保证。
2.本基金是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本基金运作方式是契
约型、 定期开放式。
3.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和登记机构为英大基金管理有限
公司( 以下简称“本公司” ) ,基金托管人为中国邮政储蓄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邮储银行” ) 。
4.本基金的发售对象为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投资于证
券投资基金的个人投资者、 机构投资者、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
者和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
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
5.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将于 2020 年 7 月 20 日至 2020 年
10 月 16 日通过本公司指定的销售机构公开发售。 本公司也
可根据基金销售情况在募集期限内适当延长或缩短基金发
售时间, 并及时公告, 但最长不超过法定募集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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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本基金的销售机构包括直销机构和代销机构。 其中直
销机构指本公司的直销柜台及本公司网上交易系统; 代销机
构请见“六、 本次募集当事人及中介机构、 ( 三) 销售机构、
2.其他销售机构” 。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增加其他符合要求的机构代理销售本基金, 并及时公告。
7.投资者欲购买本基金, 需开立本公司基金账户。 投资
者可通过本公司直销柜台、 网上直销及代销机构办理开立基
金账户的手续。 已经有该类账户的投资者无需另行开立。 在
基金募集期间, 投资者的开户和认购申请可同时办理。
8.投资者有效认购款项在基金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将折
算成基金份额归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有, 其中利息转份额以登
记机构的记录为准。
9.在募集期内, 每一基金投资者通过本公司网上交易系
统和代销机构销售网点每个基金账户首次认购的最低额为
人民币 10 元( 含认购费) , 追加认购最低金额为 10 元( 含
认购费) ; 直销机构销售网点( 非网上交易系统) 每个基金
账户首次认购的最低限额为 1,000 元( 含认购费) , 追加认
购的最低限额为 1,000 元( 含认购费) 。 各销售机构对最低
认购限额及交易级差有其他规定的, 以各销售机构的业务规
定为准。 已在基金管理人销售网点有认购本基金记录的投资
者不受首次认购最低金额的限制, 但受追加认购最低金额的
限制。 除法律法规、 证监会其他规范性文件规定及《 基金合
同》 的约定的限制外, 本基金募集期间对单个基金份额持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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