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3-06-07 09:06:06 股吧网页版
摩根士丹利华鑫灵动优选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3-06-07

摩根士丹利华鑫灵动优选债券型

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更新)

基金管理人:摩根士丹利基金管理(中国)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摩根士丹利华鑫灵动优选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更新)

【重要提示】

摩根士丹利华鑫灵动优选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于2020年6月8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1100号文准予注册募集。

基金管理人保证本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注册,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投资价值、市场前景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投资有风险,投资人认购(或申购)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招募说明书。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人在投资本基金前,应仔细阅读基金合同、本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信息披露文件,全面认识本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对认购(或申购)本基金的意愿、时机、数量等投资行为作出独立、谨慎决策。投资人在获得基金投资收益的同时,亦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包括:因整体政治、经济、社会等环境因素对证券价格产生影响而形成的系统性风险,个别证券特有的非系统性风险,由于基金投资人连续大量赎回本基金产生的流动性风险,基金管理人在基金管理实施过程中产生的基金管理风险,信用风险,本基金的特定风险等。

当本基金持有特定资产且存在潜在大额赎回申请时,基金管理人履行相应程序后,可以启动侧袋机制,具体详见基金合同和本招募说明书“侧袋机制”等有关章节。侧袋机制实施期间,基金管理人将对基金简称进行特殊标识,并不办理侧袋账户的申购赎回。请基金份额持有人仔细阅读相关内容并关注本基金启用侧袋机制时的特定风险。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其预期风险和预期收益低于股票基金、混合基金,高于货币市场基金。

摩根士丹利华鑫灵动优选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更新)

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人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作出投资决策
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人自行负责。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

根据《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规定,本基金本次更新招募说明书对基金管理人名称变更事宜更新了相关章节,并更新了“三、基金管理人”章节。除非另有说明,本招募说明书(更新)所载内容截止日为
2023年4月17日,有关财务数据和净值表现截止日为2023年3月31日(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摩根士丹利华鑫灵动优选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更新)

目 录

第一部分 绪言 ...... 1
第二部分 释义 ...... 2
第三部分 基金管理人 ...... 8
第四部分 基金托管人 ...... 20
第五部分 相关服务机构 ...... 24
第六部分 基金的募集 ...... 51
第七部分 基金合同的生效 ...... 52
第八部分 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53
第九部分 基金的投资 ...... 68
第十部分 基金的业绩 ...... 83
第十一部分 基金的财产 ...... 85
第十二部分 基金资产的估值...... 87
第十三部分 基金的收益与分配...... 94
第十四部分 基金的费用与税收...... 96
第十五部分 基金的会计与审计...... 99
第十六部分 基金的信息披露...... 100
第十七部分 风险揭示 ...... 106
第十八部分 基金合同的变更、终止与基金财产的清算...... 117
第十九部分 侧袋机制 ...... 120
第二十部分 基金合同内容摘要...... 123
第二十一部分 基金托管协议内容摘要...... 140
第二十二部分 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服务...... 155
第二十三部分 其他应披露事项...... 157
第二十四部分 招募说明书的存放及查阅方式...... 160
第二十五部分 备查文件 ...... 1……
[点击查看PDF原文][查看历史公告]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沪深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将由本网站记录保存,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