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1-09-23 09:08:35 股吧网页版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鹏华中债-市场隐含评级AAA信用债(1-3年)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结果暨决议生效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1-09-23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鹏华中债-市场隐含评级AAA信 用债(1-3 年)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
决结果暨决议生效的公告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鹏华中债-市场隐含评级AAA信用债(1-3 年)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现将鹏华中债-市场隐含评级AAA信用债(1-3 年)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表决结果、决议及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会议情况

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已通过通讯方式召开, 大会投票表决时间自

2021年9月3日起,至2021年9月20日17:00止。2021年9月22日,在本基金的基金托管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授权代表的监督下,本基金管理人授权的两名监督员对本次大会表决进行了计票,北京市长安公证处对计票过程进行了公证,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对计票过程进行了见证。计票结果如下:

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权益登记日为2021年9月3日,权益登记日本基金总份额为53,716.92份。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中,参与投票的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人所代表的基金份额为26,890.23份,占权益登记日基金总份额的50.06%,参加本次大会的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人所代表的基金份额占权益登记日基金总份额的二分之一以上(含二分之一),达到法定开会条件,符合《基金法》和《鹏华中债-市场隐含评级AAA信用债(1-3 年)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

本次大会审议了《关于鹏华中债-市场隐含评级AAA信用债(1-3年)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持续运作的议案》(以下简称“议案”),并由参加本次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人对本次会议议案进行表决。

表决结果为:参与投票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人所代表的基金份额
中,同意票所代表的基金份额26,890.23份,占参与投票的基金份额总数的
100%;反对票所代表的基金份额为0份;弃权票所代表的基金份额为0份。上述表决结果中同意票所代表的基金份额达到参加本次会议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
代理人所持基金份额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含二分之一),符合《基金法》和《鹏华中债-市场隐含评级AAA信用债(1-3 年)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
同》的有关规定,议案获得通过,本次大会决议自2021年9月22日起生效。

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由基金管理人承担,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明细如下表所示:

项目 金额(单位:元)

律师费 25000

公证费 10000

合计 35000

二、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生效情况

根据《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的规定,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定的事项自表决通过之日起生效。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于2021年9月22日计票并表决通过了《关于鹏华中债-市场隐含评级AAA信用债(1-3年)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持续运作的议案》,本次大会决议自该日起生效,即基金管理人持续运作本基金。

基金管理人自通过之日起5日内将表决通过的事项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备案。
三、备查文件
1、《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鹏华中债-市场隐含评级 AAA 信用债(1-3 年)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公告》
2、《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鹏华中债-市场隐含评级AAA信用债(1-3 年)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3、《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鹏华中债-市场隐含评级AAA信用债(1-3 年)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附件:《公证书》

特此公告。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9月23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查看历史公告]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沪深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基金吧/财富号/股吧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