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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08-21 07:11:41 股吧网页版
关于创金合信港股通大消费精选股票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可能触发基金合同终止情形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3-08-21


关于创金合信港股通大消费

精选股票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可能触发基金合同终止情形的

第二次提示性公告

创金合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或“本公司”)于 2023年 08 月14

日发布了《关于创金合信港股通大消费精选股票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可能触发基金合同终
止情形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为了更好地提醒投资者相关事宜,现发布创金合信港股通大消
费精选股票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可能触发基金合同终止情形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创金
合信港股通大消费精选股票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有关
规定,创金合信港股通大消费精选股票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可能触发
基金合同终止情形,现将相关事项提示公告如下:

一、本基金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创金合信港股通大消费精选股票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创金合信港股通大消费精选股票

基金交易代码:A类基金份额:009733;C类基金份额:009734

基金运作方式: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2020年08月27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创金合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合同生效日起三年后的对应日:2023年08月27日

二、可能触发基金合同终止的情形说明

根据《基金合同》“第五部分 基金备案”“三、基金存续期内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和资产
规模”及“第十九部分 基金合同的变更、终止与基金财产的清算”“二、《基金合同》的终止事
由”的约定:

《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3年后的对应日,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2亿元,基金合同自动终
止,且不得通过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延续基金合同期限。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另有规
定的,从其规定。

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日为2020年08月27日。《基金合同》生效满三年之日为2023年
08月27日。若截至2023年08月27日日终,本基金出现上述触发《基金合同》终止的情形(即

本基金基金规模低于两亿元),本基金管理人将自动终止《基金合同》,自 2023 年 08 月 28

日(含该日)起,本基金进入基金财产清算程序,并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履行基金财产清算
程序,无须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三、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若出现触发《基金合同》终止的情形,本基金管理人应在30个工作日内成立基金财产
清算组,基金财产清算组在中国证监会的监督下进行基金清算。依据基金财产清算的分配方
案,将基金财产清算后的全部剩余资产扣除基金财产清算费用、交纳所欠税款并清偿基金债
务后,按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基金份额比例进行分配。

2、本基金进入清算程序后将不再开放办理申购、赎回及定期定额投资等业务。投资者如
需办理赎回业务,请在2023年08月25日15:00前办理,15:00之后的赎回申请不予确认。敬
请投资者予以关注。

3、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认真阅读本基金基金合同及本基金招募说明书,
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

基金管理人网站:www.cjhxfund.com

客服电话:400-868-0666

特此公告。

创金合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08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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