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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4-01-22
兴业稳泰66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2023年第4季度报告
2023年12月31日
基金管理人: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送出日期:2024年01月22日
§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基金托管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24年1月18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本报告中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本报告期自2023年10月01日起至12月31日止。
§2 基金产品概况
基金简称 兴业稳泰66个月定开债券
基金主代码 009732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20年07月17日
报告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7,900,342,841.42份
本基金封闭期内采取买入持有到期投资策略,
投资目标 投资于剩余期限(或回售期限)不超过基金剩
余封闭期的固定收益类工具,力求基金资产的
稳健增值。
本基金以封闭期为周期进行投资运作。为力争
基金资产在开放前可完全变现,本基金在封闭
期内采用买入并持有到期投资策略,所投金融
资产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的并持有到期,
所投资产到期日(或回售日)不得晚于封闭运
投资策略 作期到期日。本基金投资含回售权的债券时,
应在投资该债券前,确定行使回售权或持有至
到期的时间;债券到期日晚于封闭运作期到期
日的,基金管理人应当行使回售权而不得持有
至到期日。
基金管理人可以基于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优先
原则,在不违反《企业会计准则》的前提下,
对尚未到期的固定收益类品种、信用衍生品进
行处置。
开放期内,基金规模将随着投资人对本基金份
额的申购与赎回而不断变化。因此本基金在开
放期将保持资产适当的流动性,以应付当时市
场条件下的赎回要求,并降低资产的流动性风
险,做好流动性管理。
业绩比较基准 每个封闭期的业绩比较基准为该封闭期起始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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