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1-04-16
长江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旗下部分基金增加侧袋机制并修改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的公告
根据《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侧袋机制指引(试行)》、《证券投资基金侧袋机制操作细则(试行)》等法律法规及各基金基金合同的规定,经与各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并向中国证监会备案,长江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决定对旗下 6只公募基金增加侧袋机制并相应修改基金合同、托管协议等法律文件。现将有关修改内容说明如下:
1、根据《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侧袋机制指引(试行)》《证券投资基金侧袋机制操作细则(试行)》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对旗下部分基金基金合同的释义、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基金的投资、基金资产估值、基金费用与税收、基金的收益与分配、基金的信息披露等章节增加侧袋机制相关条款。托管协议、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也已进行相应修改,并在招募说明书(更新)中增加实施侧袋机制的风险揭示内容。涉及的基金名单请见附件1 基金列表。
2、本次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的修改内容,系因相关法律法规发生变动而应当进行的必要修改,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无需召开份额持有人大会。本公司已就本次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的修改内容与各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并履行了规定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规定。
3、本次修改的相关基金的基金合同、托管协议的修改内容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生效并在本公司网站(www.cjzcgl.com)和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eid.csrc.gov.cn/fund)发布。
4、本公司将在上述基金的招募说明书(更新)、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中,相应进行更新并按规定进行披露。
5、投资者可以登录本公司网站(www.cjzcgl.com)或者拨打本公司客服热线 4001-166-866 咨询详情。
风险揭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者于投资基金前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法律文件,全面认识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在了解产品情况及听取销售机构适当性意见的基础上,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投资期限和投资目标,对基金投资作出独立决策,选择合适的基金产品。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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