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顺长城景泰宝利一年定期开放纯债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分红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3-12-13
景顺长城景泰宝利一年定期开放纯债 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分红公告公告送出日期:2023年12月13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景顺长城景泰宝利一年定期开放纯债债券型发起式证
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景顺长城景泰宝利一年定开债券
基金主代码 009685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20年11月2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募集证券 投 资 基 金 信 息 披 露 管 理 办 法 》、《景顺
公告依据 长城景泰宝利一年定期开放纯债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
资基金基金合同》、《景顺长城景 泰宝利一 年 定 期 开 放
纯债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收益分配基准日 2023年12月11日
有关年度分红次数的说明 本次分红为2023年度第四次分红
基准日基金份额净值(单位:元 ) 1.0054
截止基准日 基准日基金可供分配利润(单位:元 ) 2,795,458.10
的相关指标 截止基准日按照基金合同约定的分红比例计算
的应分配金额(单位:元) -
本次基金分红方案(单位:元/10份基金份额) 0.04
2.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权益登记日 2023年12月14日
除息日 2023年12月14日(场外)
现金红利发放日 2023年12月15日
分红对象 权益登记日在注册登记机构登记在册的本基金全体基金份额持有人。
选择红利再投资的投资者其现金红利转换为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确定日:
红利再投资相关事项的说明 2023年12月14日;选择红利再投资方式的投资者,其红利再投资所转换的基金份
额将于2023年12月15日计入其基金账户,2023年12月18日起可以查询。
税收相关事项的说明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投资者(包括个人和机构投资者)从基金分配中取得
的收入,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和企业所得税。
费用相关事项的说明 本次分红免收分红手续费和红利再投资申购费用。
3.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选择现金红利方式的投资者的红利款将于2023年12月15日自基金托管账户划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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