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低浙商惠隆39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管理费率并修改基金合同等相关事项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0-09-26
关于调低浙商惠隆 39 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管理费率并
修改基金合同等相关事项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等
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浙商惠隆 39 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
称“《基金合同》”) 的有关约定, 浙商惠隆 39 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
“本基金”,基金代码: 009679)的基金管理人浙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
“基金管理人”或“本基金管理人”)经与本基金的基金托管人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
一致,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决定自 2020 年 9 月 26 日起调低本基金的管理费率, 并相应修
改基金合同和其他法律文件相关内容。 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调低本基金基金管理费率方案
自 2020 年 9 月 26 日起, 本基金的基金管理费由 0.20%年费率调整为 0.15%年费率。
二、《浙商惠隆 39 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修改对照表
章节 原合同条款 修改后条款
第十六部分
基金费用与
税收
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
支付方式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本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
净值的 0.20%年费率计提。 管理费的
计算方法如下:
H=E×0.20%÷当年实际天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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