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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07-07 08:08:48 股吧网页版
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东方红益丰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增加上海东证期货有限公司为代理销售机构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0-07-07

   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旗下东方红益丰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增加上海东
证期货有限公司为代理销售机构的公告
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 ) 经与上海东证期货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证期货” ) 协商, 上述机构自 2020 年 7 月 7 日起(含)
开始代理销售本公司旗下东方红益丰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简称“东方
红益丰纯债债券”,基金代码:“009670” ,以下简称“本基金”), 现将有关事项
公告如下:
一、 业务办理
自 2020 年 7 月 7 日起(含), 投资者可通过东证期货办理本基金的开户、 认
购等业务。 相关业务办理具体流程以上述机构的规定为准。 实际操作中,对最低
认购金额及交易级差以各销售机构的具体规定为准。
二、 咨询方式
投资者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情况:
1、 上海东证期货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 400-885-9999
公司网址: www.dzqh.com.cn
2、 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 400-920-0808
公司网址: www.dfham.com
三、 重要提示
1、代理销售机构的具体营业网点、业务办理方式及程序等,请投资者遵循
代理销售机构的相关规定。
2、风险提示: 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
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基金投资需谨慎, 敬请投资者
注意投资风险。 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 请于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
金的基金合同、更新的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以及相关业务公告。 敬请投资者关
注适当性管理相关规定,提前做好风险测评,并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购买风
险等级相匹配的产品。
本公告的解释权归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所有。
特此公告。
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020 年 7 月 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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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沪深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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