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东方红益丰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增加B类基金份额并修改基金合同及托管协议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5-07
关于东方红益丰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增加B类基金份额并修改基金合同及托管协议的公告
为满足投资者的理财需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 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东方红益丰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 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约定,经与基金托管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 商一致,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或本公司)决定自2024年5 月8日(含)起增加东方红益丰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B类基金份 额。 此外,本次还将根据基金管理人及基金托管人信息更新及完善表述等需要相应修改《基 金合同》和《东方红益丰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以下简称《托管协议》)中 的相关表述。 本基金B类基金份额将于2024年5月8日(含)起开放申购、赎回、转换业务。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基金增加基金份额类别相关事项
1、基金份额类别
本基金现有的A类和C类基金份额保持不变,增加B类基金份额。 各类基金份额分别设
置基金代码(其中,B类基金份额代码为021407),分别计算及公布基金净值信息。 B类基 金份额开放申购业务首日(即2024年5月8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同当日A类基金份额的基金 份额净值,之后将根据《基金合同》的约定单独计算净值信息。
2、B类基金份额相关费用
(1)申购费
本基金对通过基金管理人直销中心申购本基金B类基金份额的养老金客户与除此之 外的其他投资者实施差别的申购费率。
养老金客户指基本养老基金与依法成立的养老计划筹集的资金及其投资运营收益形 成的补充养老基金,包括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可以投资基金的地方社会保障基金、企业年金 单一计划以及集合计划、企业年金理事会委托的特定客户资产管理计划、企业年金养老金 产品、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等产品、养老目标基金以及职业年金计划等。如将来出 现经养老基金监管部门认可的新的养老基金类型,基金管理人可在招募说明书更新时或发 布临时公告将其纳入养老金客户范围。 非养老金客户指除养老金客户外的其他投资者。
通过基金管理人直销中心申购本基金B类基金份额的养老金客户的申购费率如下:
申购金额(M) 费率
M<100万元 0.12%
100万元≤M<500万元 0.10%
500万元≤M<1000万元 0.02%
M≥1000万元 每笔1000元
其他投资者申购本基金B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率如下:
申购金额(M) 费率
M<100万元 0.60%
100万元≤M<500万元 0.50%
500万元≤M<1000万元 0.10%
M≥1000万元 每笔1000元
本基金B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用由申购B类基金份额的投资人承担,不列入基金财产, 主要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登记等各项费用。 投资者在一天之内如果有多笔申购, 适用费率按单笔分别计算。
(2)赎回费
本基金B类基金份额的赎回费率按基金份额持有时间递减。 投资者在一天之内如果有
多笔赎回,适用费率按单笔分别计算。 具体如下:
份额持续持有时间(L) 适用赎回费率
L〈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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