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0-06-03
华泰紫金周周购 12 个月滚动持有债券型发起式
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重要提示
1、 华泰紫金周周购 12 个月滚动持有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
“本基金”)的募集已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2020 年 4 月 10 日证监许可
[2020]673 号文准予注册的批复。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
监会”) 对本基金的注册并不代表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的风险和收益做出实质性
判断、推荐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中国证监会不对基金的投
资价值及市场前景等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
2、本基金类别为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运作方式为契约型开放式。
3、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为华泰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本公司”),基金托管人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登记机构为华泰证券(上海)
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4、本基金募集对象为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个人投
资者、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发起
资金提供方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
5、本基金首次募集规模上限为 10 亿元人民币(不包括募集期利息)。
基金管理人根据认购的情况可适当调整募集时间,并及时公告,但最长不
超过法定募集期限。基金募集过程中募集规模达到 10 亿元人民币的,基金提前
结束募集。
在募集期内任何一天(含第一天)当日募集截止时间后认购申请金额超过
10 亿元人民币,基金管理人将采取末日比例确认的方式实现规模的有效控制。
当发生末日比例确认时,基金管理人将及时公告比例确认情况与结果。未
确认部分的认购款项将在募集期结束后退还给投资者,由此产生的损失由投资
人自行承担。
末日认购申请确认比例的计算方法如下:
末日认购申请确认比例=(10 亿元-末日之前有效认购申请金额) /末日有
效认购申请金额
投资者认购申请确认金额=末日提交的有效认购申请金额×末日认购申请确
认比例
当发生部分确认时,投资者认购费率按照认购申请确认金额所对应的费率
计算,认购申请确认金额不受认购最低限额的限制。最终认购申请确认结果以
本基金登记结算机构的计算并确认的结果为准。
6、 本基金根据所收取费用的差异,将基金份额分为不同的类别。在投资人
认购/申购基金时收取认购/申购费用,并不再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
费的基金份额,称为 A 类基金份额;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并
不收取认购/申购费用的基金份额,称为 C 类基金份额。本基金两类基金份额分
别设置代码,分别公布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7、 本基金自 2020 年 6 月 8 日至 2020 年 6 月 12 日, 通过基金管理人的直
销网点(包括直销机构直销中心、网上交易系统等) 及基金销售机构的销售网
点发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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