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鹏华安睿两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费用、交易费率并修改基金合同、托管协议、招募说明书等事项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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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4-08-12
关于调整鹏华安睿两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费 用、交易费率并修改基金合同、托管协议、招募说明书等事项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鹏华安睿两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鹏华安睿两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或“本公司”)经与本基金的基金托管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决定调低本基金的管理费率、托管费率、A 类基金份额申购费率及 C 类基金份额销售服务费率,并相应修改基金合同、《鹏华安睿两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以下简称“托管协议”)、《鹏华安睿两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以下简称“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的相关内容。具体修改内容如下:
一、修改内容要点:
1、调整管理费率、托管费率
本基金的基金管理费年费率由0.60%调低至0.40%,托管费年费率由0.20%调低至0.10%。
2、调整A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率
(1)A类基金份额申购费率调整如下:
原 A 类基金份额申购费率:
申购金额(M,元) 一般申购费率 特定申购费率
M<100 万 1.00% 0.40%
100 万≤M<500 万 0.10% 0.03%
500 万≤M 每笔 1000 元 每笔 1000 元
调整后 A 类基金份额申购费率:
申购金额(M,元) 一般申购费率 特定申购费率
M<100 万 0.50% 0.20%
100 万≤M<500 万 0.10% 0.03%
500 万≤M 每笔 1000 元 每笔 1000 元
3、调整C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率
C类基金份额销售服务费年费率由0.50%调低至0.25%。
二、《鹏华安睿两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及托管协议》修
订对照表
基金合同
章节 原文条款 修改后条款
内容 内容
第十 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五部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分 本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 0.6%年 本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 0.4%
基金 费率计提。管理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年费率计提。管理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费用 H=E×0.6%÷当年天数 H=E×0.4%÷当年天数
与税 H 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H 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收 E 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E 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由基金托管人根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由基金托管人
据与基金管理人核对一致的财务数据,自动在次 根据与基金管理人核对一致的财务数据,自动在
月初5个工作日内按照指定的账户路径进行支付。 次月初 5 个工作日内按照指定的账户路径进行
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等,支付日期顺延。费用 支付。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等,支付日期顺
自动扣划后,基金管理人应进行核对,如发现数据 延。费用自动扣划后,基金管理人应进行核对,
不符,应及时联系基金托管人协商解决。 如发现数据不符,应及时联系基金托管人协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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