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银中证5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23年第2号)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3-05-20
上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上银中证 500 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
(2023 年第 2 号)
基金管理人:上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重要提示
上银中证5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募集申请已于2020年5月7日获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 [2020] 850 号文注册。本基金的基金合同于2020年7月1日正式生效。
基金管理人保证本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注册,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投资价值和市场前景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认购(或申购)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招募说明书、基金合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信息披露文件,全面认识本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充分考虑投资者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并对于认购(或申购)基金的意愿、时机、数量等投资行为做出独立决策。
本基金标的指数为中证500指数:
1、样本空间
指数样本空间由同时满足以下条件的非ST、*ST沪深A股和红筹企业发行的存托凭证组成:
①科创板证券:上市时间超过一年;
②创业板证券:上市时间超过三年;
③其他证券:上市时间超过一个季度,除非该证券自上市以来日均总市值排在前30位。
2、选样方法
①在样本空间中剔除沪深300指数样本以及过去一年日均总市值排名前300的证券;
②对样本空间内剩余证券按照过去一年日均成交金额由高到低排名,剔除排名后20%的证券;
③将剩余证券按照过去一年日均总市值由高到低进行排名,选取排名前500的证券作为指数样本。
有关标的指数具体编制方案及成份股信息详见中证指数有限公司网站,网址:http://www.csindex.com.cn/
本基金为股票指数增强型基金,其预期风险收益水平高于混合型基金、债券型基金及货币市场基金。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者根据所持有的基金份额享受基金收益,同时承担相应的投资风险。本基金主要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人在投资本基金前,需充分了解本基金的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并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包括市场风险、管理风险、流动性风险、操作和技术风险、合规性风险、本基金的特有风险及其他风险等。
本基金为指数基金,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面临跟踪误差控制未达约定目标、指数编制机构停止服务、成份券停牌等潜在风险,详见招募说明书“风险揭示”部分。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股指期货及国债期货,期货市场与现货市场不同,采取保证金交易,风险较现货市场更高。虽然本基金对股指期货的投资仅限于现金管理和套期保值等用途,在极端情况下,期货市场波动仍可能对基金资产造成不良影响;国债期货的投资可能面临市场风险、基差风险、流动性风险。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股票期权,股票期权价格主要受到标的资产价格水平、标的资产价格波动率、期权到期时间、市场利率水平等因素的影响。因此,投资股票期权主要存在Delta风险、Gamma风险、Vega风险、Theta风险以及Rho风险。同时,进行股票期权投资还面临流动性风险、信用风险、操作风险等。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资产支持证券。投资资产支持证券可能面临信用风险、利率风险、流动性风险、提前偿付风险、操作风险和法律风险,由此可能给基金净值带来较大的负面影响。
本基金可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参与融资业务和转融通证券出借交易业务。基金参与融资业务,在放大收益的同时也放大了风险。类似于期货交易,融资业务在交易过程中需要全程监控其担保金的比例,以保证其不低于所要求的维持担保比率,对本基金流动性的管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基金参与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可能面临的风险包括流动性风险、信用风险、市场风险。
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人注意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也
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本招募说明书所载内容截止日为2023年4月22日,有关财务数据和净值表现截止日为2023年3月31日(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目 录
一、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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