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富63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2024年第1季度报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4-20
华富 63 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
金
2024 年第 1 季度报告
2024 年 3 月 31 日
基金管理人:华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送出日期:2024 年 4 月 20 日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基金托管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 2024 年 04 月 19 日复核了本报
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本报告中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本报告期自 2024 年 01 月 01 日起至 2024 年 03 月 31 日止。
§2 基金产品概况
基金简称 华富 63 个月定开债
基金主代码 009584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20 年 8 月 4 日
报告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6,849,994,276.26 份
投资目标 本基金封闭期内采取买入持有到期投资策略,投资于剩余期限(或
回售期限)不超过基金剩余封闭期的固定收益类工具,力求基金资
产的稳健增值。
投资策略 本基金以封闭期为周期进行投资运作。在封闭期内,本基金采用
买入并持有到期策略构建投资组合,所投金融资产以收取合同现
金流量为目的并持有到期,且资产到期日(或回售日)不得晚于
本基金封闭期到期日。本基金投资含回售权 的债券时,应在投
资该债券前,确定行使回售权或持有至到期的时间;债券到期日
晚于封闭期到期日的,基金管理人应当行使回售权而不得持有至
到期日。一般情况下,本基金持有的债券品种和结构在封闭期内
不会发生变化。基金管理人可基于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优先原
则,在不违反企业会计准则的前提下,对尚未到期的固定收益类
资产提前处置。
业绩比较基准 在每个封闭期,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该封闭期起始日的中国
人民银行公布并执行的金融机构三年期银行定期存款利率(税
后)+1.0%。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预期收益和预期风险高于货币市场基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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