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0-08-06
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东方红鑫安 39 个月定期开 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增加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为代理销售机构
的公告
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经与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东方证券”)协商,上述机构自 2020 年 8 月 7 日起(含)开始代理销售本公司旗
下东方红鑫安 39 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简称“东方红鑫安 39 个月债基”,基金代码:“009579”,以下简称“本基金”),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业务办理
自 2020 年 8 月 7 日起(含),投资者可通过东方证券办理本基金的开户、认购等业务。相
关业务办理具体流程以上述机构的规定为准。实际操作中,对最低认购金额及交易级差以各销售机构的具体规定为准。
二、咨询方式
投资者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情况:
1、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95503
公司网址:www.dfzq.com.cn
2、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400-920-0808
公司网址:www.dfham.com
三、重要提示
1、代理销售机构的具体营业网点、业务办理方式及程序等,请投资者遵循代理销售机构的相关规定。
2、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投资需谨慎,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于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更新的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以及相关业务公告。敬请投资者关注适当性管理相关规定,提前做好风险测评,并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购买风险等级相匹配的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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