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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12-11 10:23:48 股吧网页版
山西证券裕丰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2021年第二次基金分红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1-12-13

山西证券裕丰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 式证券投资基金 2021 年第二次基金分
红公告

1 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山西证券裕丰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
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山西证券裕丰一年定开发起式
基金主代码 009567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20 年 06 月 11 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
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的有关规
定、《山西证券裕丰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
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约定

收益分配基准日 2021 年 12 月 06 日

截止收益
分配基准
日的相关
指标
基准日基金份
额净值(单位:
人民币元)
1.0243
基准日基金可
供分配利润(单
位:人民币元)
12,378,363.95
本次分红方案(单位:元/10 份
基金份额)
0.19
有关年度分红次数的说明
本次分红为本基金第二次分红,2021 年第二次
分红
本基金每 10 份基金份额发放红利 0.19 元人民币。
2 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权益登记日 2021 年 12 月 14 日

除息日 2021 年 12 月 14 日

现金红利发放日 2021 年 12 月 15 日

分红对象
权益登记日在注册登记机构登记在册的本基
金全体基金份额持有人。
红利再投资相关事项的说明
选择红利再投资方式的投资者,注册登记机构

将以 2021 年 12 月 14 日除息后的基金份额净值

为基准计算其再投资所得的基金份额,并将于

2021 年 12 月 15 日直接计入其基金账户,2021

年 12 月 16 日起可以查询、赎回。
税收相关事项的说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的财税[2002]128
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放式证券投
资基金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及财税[2008]1
号《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的
规定,基金向投资者分配的基金收益,暂免征
收所得税。
费用相关事项的说明
本基金本次分红免收分红手续费和红利再投
资费用。
注:1.本次收益分配方案已经本基金托管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复核。

2."现金红利发放日"是指选择现金红利方式的投资者的红利款将于 2021 年 12 月 15 日划

入销售机构账户。
3.红利再投资所确认的基金份额,持有期将自再投资确认日起记。
3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投资者可选择现金红
利或将现金红利自动转为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投资者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
配方式是现金分红。基金收益分配后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即基金收益分配基准
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减去每单位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每一基金份额享
有同等分配权。
(2)本次分红确认的方式将按照投资者权益登记日当日在注册登记机构登记的分
红方式为准。
(3)本次分红不会改变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也不会降低本基金的投资风险或
提高本基金的投资收益。
(4)权益登记日当日申请申购的基金份额不享有本次分红权益,权益登记日当日
申请赎回的基金份额享有本次分红权益。
(5)投资者可访问本公司公募基金业务网站
(http://publiclyfund.sxzq.com:8000)或拨打客户服务电话(95573)咨询相关情况。
(6)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
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
示其未来业绩表现。投资者投资上述基金前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
等法律文件,投资与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相适应的基金。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12 月 1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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