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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12-20 07:40:11 股吧网页版
博时富盛纯债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分红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3-12-20


博时富盛纯债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

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分红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3 年 12 月 20 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博时富盛纯债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博时富盛一年定开债发起式

基金主代码 009561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20 年 7 月 16 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博时富
公告依据 盛纯债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博时富盛纯债一年定期
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等

收益分配基准日 2023 年 12 月 13 日

基准日基金份额净值(单位:元) 1.0255

截止收益分配基准日的相关指标 基准日基金可供分配利润(单位:元) 7,406,248.20

截止基准日按照基金合同约定的分红比例-

计算的应分配金额(单位:元)

本次分红方案(单位:元/10 份基金份额) 0.1500

有关年度分红次数的说明 本次分红为 2023 年度的第 3 次分红

注: 本基金每 10 份基金份额发放红利 0.1500 元人民币。

2 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权益登记日 2023 年 12 月 22 日

除息日 2023 年 12 月 22 日

现金红利发放日 2023 年 12 月 26 日

分红对象 权益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本基金份额持有人

选择红利再投资方式的投资者所转换的基金份额将以 2023 年 12 月 22 日的基金份额
红利再投资相关事项的说明 净值为计算基准确定再投资份额,红利再投资所转换的基金份额于 2023 年 12 月 25 日
直接划入其基金账户,2023 年 12 月 26 日起投资者可以查询、赎回。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的财税[2002]128 号《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放式证券
税收相关事项的说明 投资基金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及财税[2008]1 号《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
知》的规定,基金向投资者分配的基金利润,暂免征收所得税。

费用相关事项的说明 本基金本次分红免收分红手续费。 选择红利再投资方式的投资者其红利所转换的基金
份额免收申购费用。

3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权益登记日申购或转换转入的基金份额不享有本次分红权益,赎回或转换转出的基金份额享 有本次分红权益。

(2)对于未选择本基金具体分红方式的投资者,本基金默认的分红方式为现金红利方式。

(3)投资者可以在基金开放日的交易时间内到销售网点修改分红方式,本次分红确认的方式将按
照投资者在权益登记日之前(不含 2023 年 12 月 22 日)最后一次选择的分红方式为准。 分红方式修改
只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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