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泰锐和18个月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重新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公证书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3-12-26
公证书(2023)京中信内经证字第79170号
申请人:九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
110000306414003X,住所:北京市丰台区丽泽路18号院1号楼8
01-16室。
法定代表人:严军
授权代理人:杨茜,女,
授权代理人:刘涛,男
公证事项:现场监督
申请人九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申请人”
于2023年11月22日委托杨茜、刘涛向我处提出申请,对二次召
开九泰锐和18个月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
人大会的会议过程和会议有关事宣进行公证监督。申请人向我
处提交了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公证申请
书、身份证、《关于持续运作九泰锐和18个月定期开放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的议案》等证明材料。
审查,申请人是九泰锐和18个月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
资基金的管理人,为了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申请人与该
基金的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决定二次召开该基金的基金份额
持有人大会,审议《关于持续运作九泰锐和18个月定期开放混
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议案》。为了维护该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
的合法权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
简称“《基金法》”)及《九泰锐和18个月定期开放混合型证
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有关
规定,申请人决定以通讯方式二次召开该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
人大会审议《关于持续运作九泰锐和18个月定期开放混合型让
券投资基金的议案》,出基金份额持有人就读议案进行表决。
我处受理了申请人的申请并指派本公证员具体承办。
申请人经与有关部门协商,确定了二次召开该基金基金份
额持有人大会的具体操作方案。按照该方案,申请人进行了包
括但不限于如下内容的操作过程:
1、申请人就二次召开该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上
述议案的事项于2023年11月24日通过有关媒体发布了正式公告
,进行了有关信息披露,并确定2023年7月27日为本基金基金
份额持有人大会的权益登记日;
2、申请人就上述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相关事项分别于2
023年11月25日、2023年11月27日在有关媒体发布了提示性公
告。
3、申请人于2023年11月28日9:00至2023年12月25日17:00
止向该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征集了表决票。
我处对申请人收集、统计有关授权意见、表决票的数据及
结果进行了检查,其结果未见异常。
2023年12月26日上午10:00,本公证员及公证人员李小青
出席了《关于持续运作九泰锐和18个月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
资基金的议案》的计票会议。监督了申请人授权代表杨茜、刘
涛对裁止至2023年12月25日17:00征集的表决票的汇总与计票
基金托管人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授权代表梅芯铭出席了
计票会议并对计票过程进行了监督。
经我处审查,截止至权益登记日,该基金总份额共有59,3
11,735.09份,出席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及代理人所代表的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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