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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01-15 09:04:27 股吧网页版
浙商汇金新兴消费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2024年第1次重大事项临时更新)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1-15

浙商汇金新兴消费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更新)

(2024 年第 1 次重大事项临时更新)

基金管理人:浙江浙商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零二四年一月

重要提示

浙商汇金新兴消费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由原浙商汇金大消费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转型而来,浙商汇金大消费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证券公司客户资产管理业务试行办法》、《证券公司集合资产管理业务实施细则》及其他有关规定募集,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
会”)核准。本基金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2020 年 4 月 15 日证监许可
[2020]717 号《关于准予浙商汇金大消费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变更注册的批复》准
予变更注册,自 2020 年 5 月 29 日起,《浙商汇金新兴消费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
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

基金管理人保证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变更注册备案,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变更注册备案,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投资价值和市场前景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有风险,投资人申购基金时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本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信息披露文件,自主判断基金的投资价值,全面认识本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对申购基金的意愿、时机、数量等投资行为做出独立决策,自行承担投资风险。投资人在获得基金投资收益的同时,亦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可能包括:市场风险、利率风险、信用风险、证券市场整体环境引发的系统性风险、个别证券特有的非系统性风险、大量赎回或暴跌导致的流动性风险、基金管理人在投资经营过程中产生的操作风险以及本基金特有风险等。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者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一般市场情况下,长期风险收益特征高于货币市场基金和债券型基金,低于股票型基金。

本基金可投资于科创板股票,将面临流动性风险、退市风险、投资集中度风险。首先,流动性风险方面,科创板的投资者门槛较高,且流动性弱于A股其他板块,投资者在特定的阶段对科创板的个股可能形成一致性预期,出现股票无法
及时成交的情形;其次,退市风险方面,科创板的退市标准比A股其他板块更为严格,违反相关规定的科创板上市公司将直接退市,没有暂停上市和恢复上市两方面程序,其面临退市风险更大,会给基金资产净值带来不利影响;最后,投资集中度风险方面,科创板的上市公司均为科技创新成长型,其商业模式、盈利风险、业绩波动等特征较为相似,基金难以通过分散投资降低投资风险,若股票价格波动将引起基金净值波动。

本基金并非保本基金,基金管理人并不能保证投资于本基金不会产生亏损。
投资者应当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信息披露文件,自主判断基金的投资价值,自主做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投资风险,了解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根据自身的投资目的、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判断基金是否和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相适应,并通过基金管理人或基金管理人委托的具有基金销售业务资格的其他机构购买基金。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

本基金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数不得达到或超过基金份额总数的50%,但在基金运作过程中因基金份额赎回等基金管理人无法予以控制的情形导致达到或超过50%的除外。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投资者应当通过基金管理人或具有基金销售业务资格的其他机构认/申购和赎回基金,基金销售机构名单详见基金管理人官网公示。

本次更新招募说明书对基金经理信息进行更新,截止日为2024年1月12日。除特别说明外,本招募说明书所载内容截止日为2023年5月15日,有关财务数据截止日为2023年3月31日,本招募说明书中的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目 录

一、绪言......6
二、释义......7
三、基金管理人...... 12
四、基金托管人...... 22
五、相关服务机构......25
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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