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1-05-28
浙商汇金新兴消费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更新)
(2021 年定期更新)
基金管理人:浙江浙商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零二一年五月
重要提示
浙商汇金新兴消费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由原浙商汇金大消费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转型而来,浙商汇金大消费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证券公司客户资产管理业务试行办法》、《证券公司集合资产管理业务实施细则》及其他有关规定募集,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
核准。本基金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2020 年 4 月 15 日证监许可[2020]717
号《关于准予浙商汇金大消费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变更注册的批复》准予变更注册,
自 2020 年 5 月 29 日起,《浙商汇金新兴消费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
合同》生效。
基金管理人保证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变更注册备案,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变更注册备案,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投资价值和市场前景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有风险,投资人申购基金时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本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的编制、披露及更新,自中国证监会规定之日起执行)等信息披露文件,自主判断基金的投资价值,全面认识本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对申购基金的意愿、时机、数量等投资行为做出独立决策,自行承担投资风险。投资人在获得基金投资收益的同时,亦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可能包括:市场风险、利率风险、信用风险、证券市场整体环境引发的系统性风险、个别证券特有的非系统性风险、大量赎回或暴跌导致的流动性风险、基金管理人在投资经营过程中产生的操作风险以及本基金特有风险等。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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