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3-08-04 09:07:30 股吧网页版
人保福欣3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第六个开放期开放日常申购、赎回业务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3-08-04


人保福欣 3 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第
六个开放期开放日常申购、赎回业务的公告

1、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人保福欣 3 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人保福欣 3 个月定开债券

基金主代码 009517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基金。本基金以定期开放的方式运作。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21 年 12 月 24 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中国人保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名称 中国人保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
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人保福欣 3 个月
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及《人保福欣 3
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等

申购起始日 2023 年 8 月 7 日

赎回起始日 2023 年 8 月 7 日

下属分级基金的基金简称 人保福欣 3 个月定开债券 A 人保福欣 3 个月定开债券 C

下属分级基金的交易代码 009517 009518

该分级基金是否开放申购、赎 是 是

回(转换、定期定额投资)

2、申购、赎回业务的办理时间

(1)开放日及开放时间

本基金在开放期间,投资者在开放日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
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
易时间,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本基金合
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时除外。在封闭期内,本基金不办理申
购、赎回业务,也不上市交易。

基金合同生效后,若出现新的证券交易市场、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他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但应在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2)申购、赎回开放期及业务办理时间

除法律法规或基金合同另有约定外,本基金自封闭期结束之后第一个工作日起(包括该日)进入开放期,每个开放期不少于一个工作日并且最长不超过十五个工作日,开放期的具体时间以基金管理人届时公告为准。

本基金本次开放期为 2023 年 8 月 7 日(含当日),共 1 个工作
日。开放期内,本基金采取开放运作模式,投资人可办理基金份额申
购、赎回或其他业务。自 2023 年 8 月 8 日起,本基金将进入下一个
封闭期,封闭期内本基金不办理申购与赎回业务。

如封闭期结束之后第一个工作日因不可抗力致使基金无法按时开放申购与赎回业务的,开放期自不可抗力的影响因素消除之日起的下一个工作日开始。如在开放期内发生不可抗力致使基金无法按时开放申购与赎回业务的,开放期时间中止计算,在不可抗力影响因素消除之日起的下一个工作日继续计算该开放期时间,直至满足开放期的时间要求,具体时间以基金管理人届时的公告为准。

基金管理人不得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或者时间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或者转换。开放期内,投资者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和时间提出申购、赎回或转换申请且登记机构确认接受的,其基
金份额申购、赎回或转换价格为下一开放日基金份额申购、赎回或转换的价格。但若投资人在开放期最后一日业务办理时间结束之后提出申购、赎回或者转换申请的,视为无效申请。

3、申购业务

(1)申购金额限制

根据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相关规定,中国人保资产管理有限公
司从 2022 年 4 月 14 日起,暂停接受个人投资者对本基金的申购申
请。恢复办理个人投资者申购业务的具体时间将另行公告。个人投资者的赎回业务不受影响。本基金仍接受机构投资者的申购业务。

(2)申购费率

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在申购时收取申购费用,C 类基金份额不收
取申购费用,但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A 类基金份额申购费用由投资人承担,不列入基金财产。投资人在申购 A 类基金份额时支付申购费用。

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率如下:

申购金额(M,含申购费)……
[点击查看PDF原文][查看历史公告]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沪深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基金吧/财富号/股吧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