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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06-30 08:26:48 股吧网页版
关于创金合信同顺创业板精选股票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终止及基金财产清算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3-06-30

关于创金合信同顺创业板精选股票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终止及基金财产清算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

《创金合信同顺创业板精选股票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 “基金合

同” )的有关规定,创金合信同顺创业板精选股票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

基金” )已出现了合同规定的合同应当终止的事由。 现将相关事项提示公告如下:

一、本基金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创金合信同顺创业板精选股票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创金合信同顺创业板精选股票

基金交易代码:A类基金份额:009513;C类基金份额:009514

基金运作方式: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2020年06月29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创金合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合同生效日起三年后的对应日:2023年06月29日

二、基金合同终止事由

根据《基金合同》“第五部分 基金备案”“三、基金存续期内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

和资产规模” 及“第十九部分 基金合同的变更、终止与基金财产的清算”“二、《基金合

同》的终止事由” 的约定:

《基金合同》生效后之日起三年后的对应日,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2亿元,本基金将根

据《基金合同》的约定进行基金财产清算并终止,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且

不得通过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方式延续。 若届时的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规定发

生变化,上述终止规定被取消、更改或补充时,则本基金可以参照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或

中国证监会规定执行。

根据上述约定,截至2023年06月29日日终,本基金的基金资产净值低于2亿元,已触

发基金合同终止事由,将根据《基金合同》规定进入基金财产清算程序并终止《基金合

同》,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三、基金财产的清算

1、自2023年06月30日(含该日)起,本基金进入基金财产清算程序,并停止收取基金

管理费、基金托管费、销售服务费等。

本基金进入清算程序前,本基金仍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进行运作。

2、基金财产清算小组

(1)基金财产清算小组:自出现《基金合同》终止事由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成立清

算小组,基金管理人组织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并在中国证监会的监督下进行基金清算。

(2)基金财产清算小组组成:基金财产清算小组成员由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具

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资格的注册会计师、律师以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人员组成。基金财产

清算小组可以聘用必要的工作人员。

(3)基金财产清算小组职责:基金财产清算小组负责基金财产的保管、清理、估价、变

现和分配。 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可以依法进行必要的民事活动。

3、基金清算程序

(1)《基金合同》终止情形出现时,由基金财产清算小组统一接管基金;

(2)对基金财产和债权债务进行清理和确认;

(3)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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