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拟召开泰康科技创新一年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2-08-26
关于拟召开泰康科技创新一年定期
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
持有人大会的预公告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
法》等法律法规和《泰康科技创新一年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 )的
有关规定,经与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泰康科技创新一年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
金(以下简称“本基金” )的基金管理人泰康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 或“泰康资产” )
决定以通讯方式召开本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审议变更基金管理人的相关事项。 具体审议事项详见本预
公告附件《关于泰康科技创新一年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变更基金管理人有关事项的议案》及其相关说
明。
为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利,便利基金份额持有人参与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保障本次基金份额
持有人大会合法、有效、顺利召开,基金管理人就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事项及基金份额持有人参与基金
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相关安排特别预先公告。
本预公告内容仅为本基金对于基金份额持有人参与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初步安排, 基金管理人将依据相
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基金合同》的约定,发布召开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正式会议通知,公告会议召
开的具体方式、具体时间、权益登记日、议事程序、表决方式等必要内容。
二、会议审议事项
《关于泰康科技创新一年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变更基金管理人有关事项的议案》(见附件一)。
上述议案的说明详见《关于泰康科技创新一年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变更基金管理人有关事项的说
明》(见附件三)。
三、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权益登记日
本次大会的权益登记日将在基金管理人届时发布的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正式会议通知中公告。
四、授权
为方便基金份额持有人参与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并充分表达其意志,自本预公告发布之日起,基金份额
持有人可以授权他人代其在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上投票。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基金合同》 的约定,基金份额
持有人授权他人在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上表决需遵守以下规则:
(一)委托人
本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可授权委托他人代理行使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表决权。 基金份额持有人授
权委托他人行使表决权的票数按该基金份额持有人在权益登记日所持有的全部基金份额数计算, 一份基金份额
代表一票表决权。 投资者在权益登记日未持有本基金基金份额的,授权无效。
投资者在权益登记日是否持有本基金基金份额以及所持有基金份额的数额,以本基金登记机构的登记为准。
(二)受托人(或代理人)
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以授权委托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基金销售机构以及其他符合法律规定的机构或个人,代
为参加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并行使表决权。
(三)授权方式
本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可通过纸面、网络和短信等授权方式,授权受托人代为参加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
会并行使表决权,授权形式及程序应符合本预公告的规定:
1、纸面方式授权
(1)授权委托书样本
基金份额持有人通过纸面方式授权的, 授权委托书的样本请见本预公告附件二。 基金份额持有人可通过剪
报、复印或登录基金管理人网站(www.tkfunds.com.cn)下载等方式获取授权委托书样本。
(2)纸面授权所需提供的文件
①个人基金份额持有人授权委托他人投票的,应由委托人填妥并签署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书的格式
可参考附件二的样本),并提供个人有效身份证件正反面复印件。 如受托人为个人,还需提供受托人的有效身份
证件正反面复印件;如受托人为机构,还需提供该受托人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其
他单位可使用加盖公章的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有权部门的批文、开户证明或登记证书复印件等)。
②机构基金份额持有人授权委托他人投票的,应由委托人填妥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书的格式可参考
附件二的样本)并在授权委托书上加盖该机构公章,并提供该机构持有人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事业单
位、社会团体或其他单位可使用加盖公章的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有权部门的批文、开户证明或登记证书复印
件等)。 如受托人为个人,还需提供受托人的有效身份证件正反面复印件;如受托人为机构,还需提供该受托人加
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其他单位可使用加盖公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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