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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02-19 09:05:30 股吧网页版
中银中证1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2024年清算报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2-19

中银中证 10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联接基金清算报告

基金管理人: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清算报告出具日:2024 年 1 月 31 日

清算报告公告日:2024 年 2 月 19 日

一、重要提示

中银中证 10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0]360
号文注册募集,于 2020 年 11 月 10 日成立并正式运作,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为
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或“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托管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中银中证 10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或“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基金合同》生效后,连续50 个工作日出现前述情形的,本基金应当按照本基金合同的约定程序进行清算并终止,且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截至 2023 年 12 月 21 日,本基金已连续 50 个工作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 5000
万元。为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根据基金合同约定,本基金满足基金合同终
止条件,已于 2023 年 12 月 29 日进入基金财产清算程序。

本基金基金合同终止及基金财产清算安排详见 2023 年 12 月 22 日刊登在证
监会规定报刊和基金管理人网站(www.bocim.com)的《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中银中证 10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基金合同终止及基金财产清算的公告》。

本基金本次清算期间为 2023 年 12 月 29 日至 2024 年 1 月 31 日,由基金管
理人、基金托管人、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于2023年12月29日组成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履行基金财产清算程序,并由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清算报告进行审计,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对清算报告出具法律意见。

二、基金概况

1、基金名称:中银中证 10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基
金简称:中银中证 100ETF 联接基金;基金代码:A 类 009479、C 类 009480)
2、基金运作方式:契约型开放式

3、基金合同生效日:2020 年 11 月 10 日

4、清算起始日:2023 年 12 月 29 日

5、清算起始日基金份额总额:56,614,394.66 份

6、投资目标:通过投资于目标 ETF,紧密跟踪标的指数,追求跟踪偏离度和跟踪误差最小化。在正常市场情况下,本基金力争净值增长率与业绩比较基准之间的日均跟踪偏离度不超过 0.3%,年跟踪误差不超过 4%。

7、投资范围:本基金主要投资于目标 ETF、标的指数成份股、备选成份股。本基金可少量投资于其他股票(包括中小板、创业板及其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股票)、股指期货、股票期权、债券(包括国债、地方政府债、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公开发行的次级债、可转换债券(含分离交易可转债的纯债部分)、可交换债券、央行票据、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银行存款、货币市场工具、同业存单、现金,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

本基金将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参与转融通证券出借及融资业务。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本基金投资于目标 ETF 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90%,每个交易日日
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和股票期权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5%,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

如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调整上述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

8、投资策略:本基金的投资策略由资产配置策略、目标 ETF 投资策略、成份股、备选成份股投资策略、债券投资策略、股指期货投资策略、资产支持证
券投资策略、股票期权投资策略、参与融资及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策略八部分组成。

9、业绩比较基准:

本基金的标的指数为中证 100 指数。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为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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