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范围
本基金投资范围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含中小板、创业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允许投资的股票)、债券(包括国债、央行票据、地方政府债、政府支持机构债券、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可转换债券、可交换债券、次级债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允许投资的债券)、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同业存单、银行存款、货币市场工具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股票投资比例不高于基金资产的 50%,同业存单投资比例不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20%,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的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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