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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07-02 17:05:28 股吧网页版
广发深证1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基金合同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7-03

广发深证 10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
金联接基金

基金合同

基金管理人: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零二四年七月

目 录

一、前言......1
二、释义......3
三、基金的基本情况......9
四、基金的历史沿革与存续...... 11
五、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13
七、基金份额的登记、转托管及其他业务......22
八、基金合同当事人及权利义务......24
九、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31
十、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更换条件和程序......40
十一、基金的托管......43
十二、基金份额的登记......44
十三、基金的投资......46
十四、基金的财产......54
十五、基金资产的估值......55
十六、基金的费用与税收......61
十七、基金的收益与分配......64
十八、基金的会计和审计......66
十九、基金的信息披露......67
二十、基金合同的变更、终止与基金财产的清算......73
二十一、违约责任......76
二十二、争议的处理......77
二十三、基金合同的效力......78
二十四、其他事项......79
二十五、基金合同摘要......80

一、前言

(一)订立本基金合同的目的、依据和原则

1.订立本基金合同的目的是保护投资人合法权益,明确基金合同当事人的权利义务,规范基金运作。

2.订立本基金合同的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下简称“《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销售机构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销售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以下简称“《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指引第 3 号——指数基金指引》(以下简称“《指数基金指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

3.订立本基金合同的原则是平等自愿、诚实信用、充分保护投资人合法权益。
(二)基金合同是规定基金合同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基本法律文件,其他与基金相关的涉及基金合同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任何文件或表述,如与基金合同有冲突,均以基金合同为准。基金合同当事人按照《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

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包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份额持有人。基金投资人自依本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本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其持有基金份额的行为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

(三)广发深证 10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由广发深证 100
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转型而来,广发深证 100 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由广发深证 100 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转型而来。广发深证 100 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
金经中国证监会 2012 年 2 月 15 日《关于核准广发深证 100 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
金募集的批复》(证监许可[2012]200 号文)核准募集,《广发深证 100 指数分级证
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于 2012 年 5 月 7 日起正式生效。经中国证监会 2018 年 10
月 19 日《关于准予广发深证 100 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变更注册的批复》,并通
过广发深证 100 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自 2020 年 5 月
26 日起,《广发深证 100 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生效,原《广发深
证 100 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同日起失效。经中国证监会 2024 年 4 月
16 日《关于准予广发深证 100 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变更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4]598 号文),并通过广发深证 100 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份额持
有人大会决议,自 2024 年 7 月 4 日起,广发深证 100 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
正式转型为广发深证1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广发深证1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广发深证 100 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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