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0-05-22
中金新盛 1 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本基金不向个人投资者公开销售】
中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0 年 5 月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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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提示
1、 中金新盛 1 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
的募集申请于 2019 年 12 月 6 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
监会”)证监许可[2019]2734 号文注册。
2、本基金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3、本基金以定期开放方式运作,即以封闭期和开放期相结合的方式运作。
本基金封闭期为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起(包括该日) 1 年或自每一开放期结束之日
次日起(包括该日) 1 年的期间。本基金的首个封闭期为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起(包
括该日)至基金合同生效日 1 年后的年度对日的前一日止。首个封闭期结束之后
第一个工作日起(包括该日)进入首个开放期,第二个封闭期为首个开放期结束
之日次日起(包括该日)至该日 1 年后的年度对日的前一日止,以此类推。 本
基金封闭期内采取封闭运作模式,不办理申购与赎回业务,也不上市交易。
本基金自每个封闭期结束之后第一个工作日起(包括该日)进入开放期,期
间可以办理申购与赎回业务。开放期原则上为 5 至 20 个工作日,开放期的具体
时间由基金管理人在封闭期结束前依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办法》
( 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 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予以公告。如封闭期
结束后或在开放期内发生不可抗力或其他情形致使基金无法按时开放申购与赎
回业务的,开放期时间中止计算,在不可抗力或其他情形影响因素消除之日次一
工作日起,继续计算该开放期时间,直至满足开放期的时间要求。
4、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为中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或简称“本公司”),
基金托管人为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或简称“浙商银行”),基金份额登记
机构为本公司。
5、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
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发起资金提供方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
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
本基金单一投资者或者构成一致行动人的多个投资者持有本基金份额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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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达到或者超过本基金总份额的 50%,且本基金不向个人投资者公开销售,法律
法规或监管机构另有规定的除外。
6、本基金自 2020 年 5 月 27 日起至 2020 年 7 月 24 日通过各销售机构公开
发售。 本公司可根据基金销售情况在募集期限内适当缩短基金发售时间,并及时
公告。
7、本基金的销售机构是直销中心。 在发售期间,除本公告所列的销售机构
外,如增加其他销售机构,本公司将及时公告。请留意近期本公司及各销售机构
的公告,或拨打本公司及销售机构客户服务电话咨询。
8、 通过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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