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0-07-03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华夏上海清算所 1-3 年高等级国企中期票据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新增发售机构的公告
根据《华夏上海清算所 1-3 年高等级国企中期票据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
明书》、《华夏上海清算所 1-3 年高等级国企中期票据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
发售公告》 的规定, 华夏上海清算所 1-3 年高等级国企中期票据指数证券投资基
金(以下简称“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代码: 009445, C 类基金份额代码: 009446)
自 2020 年 7 月 1 日至 2020 年 9 月 30 日期间通过基金份额发售机构公开发售。
根据本公司与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风证券”) 签署的代销
协议, 投资者可自 2020 年 7 月 3 日起, 在天风证券办理本基金的认购业务。 具
体业务办理以天风证券的规定为准。
投资者可通过以下渠道咨询详情:
(一) 天风证券客户服务电话: 400-800-5000;
天风证券网站: www.tfzq.com;
(二) 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 400-818-6666;
本公司网站: www.ChinaAMC.com。
风险提示: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
产,但不保证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本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
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
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
资者自行负担。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之前,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和基
金合同,全面认识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
能力, 在了解产品情况、听取销售机构适当性匹配意见的基础上, 理性判断市场,
谨慎做出投资决策。 基金具体风险评级结果以销售机构提供的评级结果为准。
特此公告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〇年七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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