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中银养老目标日期2040三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基金合同终止及基金财产清算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3-11-10
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中银养老目标日期 2040 三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
基金中基金(FOF)基金合同终止
及基金财产清算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 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中银
养老目标日期 2040 三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
合同》”)的有关规定,中银养老目标日期 2040 三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以
下简称“本基金”)出现了基金合同终止事由,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基金管理
人”)应 当 在上述事由出现后终止基金合同并依法履行基金财产清算程序,此事项不需召开基
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基金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中银养老目标日期 2040 三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 金(FOF)
基金代码: 009442
基金运作方式: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2020 年 11 月 10 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 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中银养老目标日期 2040 三年持有期混合型发
起式基金中基金(FOF)基 金合 同》、《中银养老目标日期 2040 三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
基金(FOF)招募说明 书》。
?二、基金合同终止事由
本基 金《基 金合 同》“第 五部分?基金备案”规定 :“基 金合同生效满 3 年之日,若基金资产规
模低于 2 亿元,基金合同应当终止,且不得通过召开基金持有人大会的方式延续。 若届时的法
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规定发生变化,上述终止规定被取消、更改或补充,则本基金可以参照届
时有效的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规定执行。 ”
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生效日为 2020 年 11 月 10 日, 基金合同生效满 3 年之日为 2023 年 11
月 9 日。 截至 2023 年 11 月 9 日日终,本基金的基金资产净值低于 2 亿元人民币,触发上 述《基
金合同》约定的终止情形,《基金合同》自动终止,基金管理人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
等规定对本基金进行清算,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三、相关业务办理情况
为保护投资者利益, 本基金将在进入清算程序前安排 5 个工作日的赎回选择期。 自 2023
年 11 月 10 日起至 2023 年 11 月 16 日止为本基金的赎回选择期, 该期间最短持有期到期的本
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以选择赎回其持有的基金份额, 但期间不办理投资者的申购及定期定额投
资业务。
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日为 2020 年 11 月 10 日,投资人最短持有时间为三年。对于每份基金
份额,最短持有期指基金合同生效日(对 认购份额 而 言)或基金份额申购确认 日(对申购份额而
言)起,至基金合同生效日或基金份额申购确认日次三年的年度对日止,三年为最短持有期。最
短持有期到期日前,基金份额持有人不能提出赎回申请。最短持有期到期日及最短持有期到期
日之后,基金份额持有人可提出赎回申请。
如果发生了巨额赎回等情形,基金管理人仍可根据《基金合 同》的约定及实际情况决定全
额赎回、延缓支付赎回款项或部分延期赎回。
四、基金财产的清算
(一)基 金 财产清算安排
1、本基金自 2023 年 11 月 17 日起进入清算程序,停止办理申购、赎回及定期定额投资等业
务,并且之后不再恢复。 本基金进入清算程序后,停止收取基金管理费、基金托管费。 本基金进
入清算程序前,仍按 照《基金合同》的约定进行运作。
2、基金财产清算小组组成:基金财产清算小组成员由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具有从事
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注册会计师、律师以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人员组成。 基金财产清算
小组可以聘用必要的工作人员。
3、基金财产清算小组职责:基金财产清算小组负责基金财产的保管、清理、估价、变现和分
配。 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可以依法进行必要的民事活动。
4、基金财产清算程序:
(1)《基 金合 同》终 止情形出现时,由基金财产清算小组统一接管基金;
(2)对基金财产和债权债务进行清理和确认;
(3)对基金财产进行估值和变现;
(4)制作清算报告;
(5)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清算报告进行外部审计,聘请律师事务所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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