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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11-09 07:40:57 股吧网页版
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中银养老目标日期2040三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可能触发基金合同终止情形的第三次提示性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3-11-09

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中银养老目标
日期 2040 三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

中基金(FOF)可能触发基金合同

终止情形的第三次提示性公告

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基金管理人”)已于 2023 年 11 月 7 日及 2023 年 11 月

8 日在规定媒介发布了《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中银养老目标日期 2040 三年持有期混合
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可 能 触发基金合同终止情形的提示性公告》、《中银基金管理有限
公司关于中银养老目标日期 2040 三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 可能触发基金
合同终止情形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 为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现发布关于中银养老目标
日期 2040 三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以 下简称“本基金”)可能触发基金合
同终止情形的第三次提示性公告。

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 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 法》、《中 银
养老目标日期 2040 三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 金(FOF)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
合 同》”)的有关规定,本基金可能出现触 发《基金合同》终止的情形,现将相关事项提示如下:

一、本基金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中银养老目标日期 2040 三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

基金代码: 009442

基金运作方式: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2020 年 11 月 10 日

二、基金合同终止情形

本基金《基 金合 同》“第 五部分 基金备案”规定:

“基金合同生效满 3 年之日,若基金资产规模低于 2 亿元,基金合同应当终止,且不得通过

召开基金持有人大会的方式延续。 若届时的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规定发生变化,上述终止规
定被取消、更改或补充,则本基金可以参照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规定执行。 ”

若截至 2023 年 11 月 9 日日终,本基金的基金资产净值低于 2 亿元人民币,则触发上述《基

金合同》约 定的终止情形 ,《基金合同》自 动终止,基金管理人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等
规定对本基金进行清算,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三、风险提示

若截至 2023 年 11 月 9 日日终,本基金的基金资产净值低于 2 亿元人民币,为更好地提醒

投资者相关事宜,本基金将在进入清算程序前安排 5 个工作日的赎回选择期。 自 2023 年 11 月

10 日起至 2023 年 11 月 16 日止为本基金的赎回选择期,该期间最短持有期到期的本基金份额

持有人可以选择赎回其持有的基金份额,但期间不办理投资者的申购及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日为 2020 年 11 月 10 日,投资人最短持有时间为三年。 对于每份基金

份额,最短持有期指基金合同生效 日(对认购份额而 言)或基金份额申购确认日(对 申购份额而
言)起 ,至基金合同生效日或基金份额申购确认日次三年的年度对日止,三年为最短持有期。最
短持有期到期日前,基金份额持有人不能提出赎回申请。 最短持有期到期日及最短持有期到期
日之后,基金份额持有人可提出赎回申请。

如果发生了巨额赎回等情形,基金管理人仍可根据《基金合同》的约定及实际情况决定全
额赎回、延缓支付赎回款项或部分延期赎回。

如进入清算程序,届时投资者将无法办理本基金的申购、定期定额投资、赎回等业务,并且
之后不再恢复。本基金进入清算程序后,停止收取基金管理费、基金托管费。本基金进入清算程
序前,仍按 照《基金合同》的 约定进行运作。基金财产将在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履行完毕清算程序
后进行分配。

敬请投资者注意上述投资风险,妥善做好投资安排。

如有疑问可拨打本公司的客户服务电话: 021-38834788/400-888-5566 或登陆本公司网站

www. bocim. com 了解相关情况。

特此公告。

中 银 基 金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2023 年 11 月 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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