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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02-02 07:09:03 股吧网页版
光大保德信裕鑫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结果暨决议生效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3-02-02


光大保德信裕鑫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表决结果暨决议生效的公告

光大保德信裕鑫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
人大会已通过通讯方式召开,大会表决投票时间已于 2023 年 1 月 31 日 17:00
截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光大保德信裕鑫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现将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决议及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会议情况

此次本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以通讯方式召开,表决期限为 2023 年 1 月 10 日
至2023年1月31日17:00止(投票表决时间以基金管理人收到表决票时间为准)。
2023 年 2 月 1 日,在本基金的基金托管人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授权代表
的监督下,本基金管理人对本次大会表决进行了计票,上海市静安公证处公证员对计票过程进行了公证,上海源泰律师事务所律师对计票过程进行了见证。

出席本次大会的本基金份额持有人及代理人所代表的基金份额共计18,863,831.25 份,占权益登记日本基金总份额的 98.54%,达到法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召开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光大保德信裕鑫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

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了《关于光大保德信裕鑫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终止基金合同的议案》(以下简称“本次会议议案”),并由参加大会且有表决权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人以通讯方式对本次会议议案进行表决。表决结果为:同意票所代表的基金份额总数为 18,863,831.25 份,占参加本次会议表决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基金份额的 100%;反对票所代表的基金份额总数为 0.00 份,占参加本次会议表决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基金份额的 0.00%;弃权票所代表的基金份额总数为 0.00 份,占参加本次会议表决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基金份额的 0.00%。同意票所代表的基金份额占参加本次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人代表的基金份额总数超过三分之二,达到法定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光大保德信裕鑫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议案获得通过。

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以及律师费、公证费等相关费用由基金管理人承担。

二、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的生效

根据《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的规定,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定的事项自表决通过之日起生效。光大保德信裕鑫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
额持有人大会于 2023 年 2 月 1 日表决通过了《关于光大保德信裕鑫混合型证券
投资基金终止基金合同的议案》,本次大会决议自该日起生效。

三、重要提示

1、基金管理人将自决议生效日起五日内将表决通过的事项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备案。

2、投资人可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网站查阅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相关公告文件。

四、备查文件

1、《光大保德信裕鑫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通讯方式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公告》

2、《光大保德信裕鑫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通讯方式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第一次提示性公告》

3、《光大保德信裕鑫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通讯方式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第二次提示性公告》

4、上海源泰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

特此公告。

附件:上海市静安公证处出具的公证书

光大保德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3 年 2 月 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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