浦银安盛MSCI中国A股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2022年第2号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2-11-14
浦银安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浦银安盛 MSCI 中国 A 股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
招募说明书(更新)
2022 年第 2 号
基金管理人:浦银安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重要提示
本基金的募集申请已于 2020 年 1 月 23 日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0〕210
号文准予注册。
基金管理人保证本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注册,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中国证监会不对基金的投资价值及市场前景等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投资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最低收益;因基金价格可升可跌,亦不保证基金份额持有人能全数取回其原本投资。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前,需全面认识本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对投资本基金的意愿、时机、数量等投资行为作出独立决策。投资者根据所持有份额享受基金的收益,但同时也需承担相应的投资风险。投资本基金可能遇到的风险包括:因政治、经济、社会等因素对证券价格波动产生影响而引发的系统性风险,个别证券特有的非系统性风险,由于基金份额持有人连续大量赎回基金产生的流动性风险,基金管理人在基金管理实施过程中产生的基金管理风险,以及本基金的特定风险等。
本基金可能投资于资产支持证券。本基金所投资的资产支持证券之债务人出现违约,或在交易过程中发生交收违约,或由于资产支持证券信用质量降低导致证券价格下降,可能造成基金财产损失。此外,受资产支持证券市场规模及交易活跃程度的影响,资产支持证券可能无法在同一价格水平上进行较大数量的买入或卖出,存在一定的流动性风险,从而对基金收益造成影响。
本基金可投资于股指期货,股指期货作为金融衍生品,具备一些特有的风险点。投资股指期货所面临的主要风险有基差风险、盯市结算风险和交易对手风险等。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存托凭证,可能面临存托凭证价格大幅波动甚至出现较大亏损的风险,以及与存托凭证发行机制相关的风险。
本基金为浦银安盛 MSCI 中国 A 股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目标 ETF)
的 ETF 联接基金,通过投资于目标 ETF 跟踪标的指数表现,具有与标的指数以及标的指数所代表的证券市场相似的风险收益特征。本基金为被动式投资的股票型基金,其预期的风险和收益高于货币市场基金、债券型基金、混合型基金。本基金具有与标的指数、以及标的指数所代表的股票市场相似的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指数基金,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面临跟踪误差控制未达约定目标、指数编制机构停止服务、成份券停牌等潜在风险,详见本招募说明书“风险揭示”的内容。
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之前,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和基金合同等信息披露文件,全面认识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并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谨慎做出投资决策。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新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本基金本次更新招募说明书主要涉及主要人员情况变更,本基金管理人对招募说明书所载相应内容(“第三部分基金管理人”中“二、主要人员情况”)进行了更
新,相关信息更新截止日为 2022 年 11 月 11 日。本招募说明书其他所载内容未更
新。除非另有说明,本招募说明书其余所载内容截止日为 2022 年 8 月 23 日,有关
财务数据和净值表现截止日 2022 年 6 月 30 日(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目 录
第一部分绪言 ......4
第二部分释义 ......5
第三部分基金管理人......11
第四部分基金托管人......25
第五部分相关服务机构 ......27
第六部分基金的募集......30
第七部分基金合同的生效......31
第八部分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32
第九部分基金的投资......45
第十部分基金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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