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3-03-24 09:03:09 股吧网页版
泰达宏利泰和稳健养老目标一年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更新招募说明书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3-03-24

泰达宏利泰和稳健养老目标一年持有期混合
型基金中基金(FOF)更新招募说明书
基金管理人: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重要提示

本基金于2019年11月26日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9]2540号文注册,基金 合同于2020年6月2日生效。

本基金管理人保证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注册,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 表明其对本基金的投资价值和市场前景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 本基金没有风险。

投资有风险,投资人认购(或申购)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招募说明书。

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

基金名称中含有“养老”并不代表收益保障或其他任何形式的收益承诺,本 基金不保本,可能发生亏损。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 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 资者在投资本基金前,需充分了解本基金的产品特性,并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 各类风险,包括:因政治、经济、社会等环境因素对证券价格产生影响而形成的 系统性风险;个别证券特有的非系统性风险;由于基金投资人连续大量赎回基金 产生的流动性风险;基金管理人在基金管理实施过程中产生的基金管理风险;本 基金的特定风险等。

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中基金,以为投资者在严控风险的前提下创造较高投资 收益为目标,因此相对股票型基金和一般的混合型基金其预期风险相对较小,而 相对其业绩比较基准,由于投资结果的不确定性,因此不能保证一定能获得超越 业绩比较基准的绝对收益。

本基金是养老目标风险系列FOF产品中风险收益特征相对稳健的基金。本基 金权益类资产和非权益类资产的战略配置比例是20%:80%,基金经理可根据资本 市场变化动态调整权益类资产和非权益资产,但权益类资产的向上、向下的战术 调整幅度分别不得超过战略配置比例的5%、10%,即权益类资产占基金资产的比 例在10%-25%之间。

本基金Y类基金份额为针对个人养老金投资基金业务设立单独的份额类别, 投资者仅能通过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购买Y类基金份额参与个人养老金投资基金
业务。Y类基金份额的申赎安排、资金账户管理等事项还应当遵守国家关于个人 养老金账户管理的规定。在向投资人充分披露的情况下,为鼓励投资人在个人养 老金领取期长期领取,基金管理人可设置定期分红、定期支付、定额赎回等机制。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

投资者在进行投资决策前,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基金合同、基 金产品资料概要等信息披露文件,自主判断基金的投资价值,自主做出投资决策, 自行承担投资风险。

本基金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数不得达到或超过基金份额总数的50%,但 在基金运作过程中因基金份额赎回等情形导致被动达到或超过50%的除外。法律 法规或监管机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本基金因新增Y类基金份额修订基金合同,并据此更新招募说明书相关内容, 同时更新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信息,相关内容截止日期为2023年3月20日, 其他所载内容截止日为2022年6月2日,有关财务数据和净值表现截止日为2022年 3月31日。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我公司已于2022年11月30日发布《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股东 及实际控制人变更的公告》,原股东天津市泰达国际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将其 持有的本公司51%股权转让给宏利投资管理(新加坡)私人有限公司。变更后的 股东及持股比例分别为:宏利投资管理(新加坡)私人有限公司:51%;宏利投 资管理(香港)有限公司:49%。本次股权变更后,本公司的注册资本保持不变。
本基金约定的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编制、披露与更新要求,自《信息披露办法》 实施之日起一年后开始执行。

目 录

重要提示......1
一、绪言......4
二、释义......5
三、基金管理人......11
四、基金托管人......20
五、相关服务机构......22
六、基金的募集......40
七、基金合同的生效......41
八、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41
九、基金的投资......52
十、基金的业绩......65
十一、基金的财产......66
十二、基金资产的估值......67
十三、基金的收益与分配.……
[点击查看PDF原文][查看历史公告]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沪深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将由本网站记录保存,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