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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08-23 07:10:06 股吧网页版
浙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新增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为销售机构并参加费率优惠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3-08-23


浙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

新增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为销售机构并参加费率优惠的公告
浙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

证券”)协商一致,自2023年8月23日起,本公司新增东方证券为旗下部分基金销售机构,开

通申购、赎回、定期定额投资、转换等销售业务,并参加费率优惠活动。具体公告如下:

一、适用的基金范围

基金名称 基金代码

浙商科技创新一个月滚动持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A/C 009353/009354

注:A\C类份额间不能互转

二、费率优惠活动

自2023年8月23日起,投资者通过东方证券交易平台申购、定投、转换本公司旗下部分

基金享受费率优惠,具体折扣费率以东方证券活动为准。另外对相应基金产品原申购费率为

固定费率的,按照相应固定费率执行,不参加本活动优惠。基金原费率请详见基金合同、招募

说明书(更新)等法律文件,以及本公司发布的最新业务公告。

费率优惠活动期间,具体折扣费率及费率优惠活动期限以销售机构交易平台公告为准,

本公司不再另行公告。

三、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定期定额投资业务是基金申购业务的一种方式,是指投资者通过指定的销售机构申请,

约定扣款时间、扣款金额、扣款方式,由指定销售机构于约定扣款日在投资者指定银行账户内

自动完成扣款和基金申购申请的一种长期投资方式。

销售机构将按照与投资者申请时所约定的每月固定扣款日、扣款金额扣款,若遇非基金

交易日时,扣款是否顺延以销售机构的具体规定为准。具体办理程序请遵循各销售机构的有

关规定,具体扣款方式以各销售机构的相关业务规则为准。

四、基金转换业务规则

1.基金转换是指投资者在持有本公司发行的任一开放式基金后,可将其持有的基金份额

直接转换成本公司管理的其它开放式基金的基金份额,而不需要先赎回已持有的基金份额,

再申购目标基金的一种业务模式。

2.基金转换只能在同一销售机构进行。转换的两只基金必须都是该销售机构销售的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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