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誉丰18个月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0-04-24
南方誉丰18个月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重要提示]
1、 南方誉丰 18 个月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发售已获中
国证监会 2020 年 1 月 19 日证监许可[2020]169 号文注册。
2、 本基金是契约型开放式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3、本基金的管理人和登记机构为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
基金托管人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4、本基金募集期自 2020 年 5 月 11 日至 2020 年 6 月 5 日,通过各销售机构的基金销
售网点发售。
5、本基金的发售对象为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个人投资者、机
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和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
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
6、 本基金首次认购和追加认购最低金额均为人民币 1 元,具体认购金额以各基金销售
机构的公告为准。
7、 有效认购款项在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将折算为基金份额归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有,其
中利息转份额以基金登记机构的记录为准。
8、 基金投资人在募集期内可多次认购,认购一经确认不得撤销。 基金销售机构对认购
申请的受理并不代表该申请一定成功,而仅代表销售机构确实接收到认购申请。认购的确认
以登记机构或基金管理人的确认结果为准。
9、本公告仅对本基金发售的有关事项和规定予以说明, 投资人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
况,请阅读发布在基金管理人互联网网站(www.nffund.com) 和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
站(http://eid.csrc.gov.cn/fund) 的《南方誉丰 18 个月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
说明书》 和《南方誉丰 18 个月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本基金的基金合
同、招募说明书、 产品资料概要及本公告将同时发布在基金管理人的互联网网站。
10、各销售机构的销售网点以及开户、认购等事项的详细情况请向各销售机构咨询。
11、募集期内,本基金还有可能新增销售机构,敬请留意近期本公司网站,或拨打本公
司及各销售机构客户服务电话咨询。
12、 投资人可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889-8899)或各销售机构咨询电话了解认
购事宜。
13、基金管理人可综合各种情况对销售安排及募集期其他相关事项做适当调整。
14、风险提示: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
投资人在投资本基金前,应全面了解本基金的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并
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包括:因政治、经济、社会等环境因素对证券价格产生影
响而形成的系统性风险,个别证券特有的非系统性风险,由于基金投资人连续大量赎回基金
产生的流动性风险,基金管理人在基金管理实施过程中产生的基金管理风险,本基金资产投
资于港股,会面临港股通机制下因投资环境、投资标的、市场制度以及交易规则等差异带来
的特有风险,包括港股市场股价波动较大的风险(港股市场实行 T+0 回转交易,且对个股
不设涨跌幅限制,港股股价可能表现出比 A 股更为剧烈的股价波动)、汇率风险(汇率波动
可能对基金的投资收益造成损失)、港股通机制下交易日不连贯可能带来的风险(在内地开
市香港休市的情形下,港股通不能正常交易,港股通股票不能及时卖出,可能带来一定的流
动性风险)等;本基金开始办理申购后,本基金每个开放日开放申购,但投资人每笔认购/
申购的基金份额需至少持有满 18 个月,在 18 个月锁定期内不能提出赎回申请,对于每份
基金份额,锁定期指从基金合同生效日(对认购份额而言,下同)或基金份额申购申请日(对
申购份额而言,下同)起,至基金合同生效日或基金份额申购申请日 18 个月后的月度对日
的前一日,在锁定期内基金份额持有人不能提出赎回申请,锁定期届满后的下一个工作日起
可以提出赎回申请。 本基金的流动性风险、 特定风险等详见招募说明书“风险揭示”章节等。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
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本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
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也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基金管理人提醒
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
致的投资风险, 由投资者自行负担。
一、基金募集的基本情况
1、基金名称
南方誉丰 18 个月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A 类基金份额简称: 南方誉丰 18 个月混
合 A,基金代码: 009351; C 类基金份额简称: 南方誉丰 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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