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康长江经济带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2024年第一次分红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6-07
泰康长江经济带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24年第一次分红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4 年 6 月 7 日
泰康长江经济带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24 年第一次分红公告
第 2 页 共 3 页
1. 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泰康长江经济带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泰康长江经济带债券
基金主代码 009343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20 年 6 月 24 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泰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泰康长江经济带债券型
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泰康长江经济带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
明书》
收益分配基准日 2024 年 5 月 30 日
有关年度分红次
数的说明
本次分红为 2024 年度的第一次分红
下属分级基金的
基金简称
泰康长江经济带债券
A
泰康长江经济带债券 C 泰康长江经济带债券
D
下属分级基金的
交易代码
009343 009344 019074
截止基
准日下
属分级
基金的
相关指
标
基 准 日
下 属 分
级 基 金
份 额 净
值 ( 单
位: 人
民币元)
1.0771 1.0669 1.0771
基 准 日
下 属 分
级 基 金
可 供 分
配 利 润
(单位:
人 民 币
元)
82,702,597.18 1,614,798.37 22,320,099.55
本次下属分级基
金分红方案(单
位:元/10 份基金
份额)
0.1100 - -
2. 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权益登记日 2024 年 6 月 11 日
除息日 2024 年 6 月 11 日
现金红利发放日 2024 年 6 月 12 日
分红对象 权益登记日在泰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登记在册的
本基金全体持有人。
红利再投资相关事项的说明 1、选择红利再投资的投资者,其现金红利将按 2024
泰康长江经济带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24 年第一次分红公告
第 3 页 共 3 页
年 6 月 11 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实施转换。
2、选择红利再投资方式的投资者所转换的基金份
额将于 2024 年 6 月 12 日直接计入其基金账户,2024
年 6 月 13 日起可以查询、赎回。
税收相关事项的说明 根据国家税收规定,基金向投资者分配的基金收
益,暂免征收所得税。
费用相关事项的说明 1、本基金本次分红免收分红手续费。
2、选择红利再投资方式的投资者,其红利所转换
的基金份额免收申购费用。
注:(1)选择现金分红方式的投资者的红利款将于 2024 年 6 月 12 日自基金托管账户划出。
(2)冻结基金份额的红利发放按照《泰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开放式基金业务规则》的相关规
定处理。
3.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权益登记日申购或转换转入的基金份额不享有本次分红权益,赎回或转换转出的基金份
额享有本次分红权益。
(2)对于未选择具体分红方式的投资者,本基金默认的分红方式为现金分红。
(3)投资者也可通过本公司网站(www.tkfunds.com.cn)或拨打全国免长途话费的客户服务
电话(400-189-5522)查询最后一次选择成功的分红方式。如希望变更分红方式的,请于权益登
记日之前(不含权益登记日),在基金开放日的交易时间内通过销售网点办理变更手续。本次分红
方式将以投资者在权益登记日之前(不含权益登记日)最后一次选择的分红方式为准。
(4)基金分红导致基金净值变化不会改变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不会降低基金投资风险或提
高基金投资收益。若因分红导致基金份额净值调整至 1 元附近,在市场波动等因素的影响下,基
金投资仍有可能出现亏损或基金份额净值低于初始面值的情况。
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
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敬请投
资人于投资前认真阅读相关基金的基金合同、基金招募说明书和招募说明书(更新)等法律文件,并选择适合自己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品种进行投资。
特此公告。
泰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4 年 6 月 7 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查看历史公告]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沪深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将由本网站记录保存,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评论该主题
帖子不见了!怎么办?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