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4-12-07 08:05:12 股吧网页版
易方达优质企业三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12-07

易方达优质企业三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
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基金管理人: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四年十二月

重要提示

1、本基金根据 2020 年 3 月 31 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准予易方达优质企业
三年持有期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543 号),进行募集。本基金
基金合同于 2020 年 6 月 17 日正式生效。

2、基金管理人保证《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基金经中国证监会注册,但中国证监 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 ,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投资价值 、市场前景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 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 险。

基金管理人依照 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 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 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 不保证最低收益。

3、本基金对于每份基金份额设 定三年(一年按 365 天计算,下同)最短持有期限,且
本基金不上市交易 。投资者认购或申购、转换转入 基金份额后,自基金合同生效日或申 购、转换转入确认日 起三年内不得赎回。即 对每份基金份额,当投 资人持有时 间小于三年,则无法赎回;当投 资人持有时间大于等于三年,则可以赎回。投资者投资本 基金每份基金份额需要持有至少三年 以上,因而投资者持有本基金可能面 临流动性风险。

4、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 ,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投 资本基金前,请认真阅读本基金的 招募说明书 、基金合同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信息披露 文件,全面认识本基金产品的风险 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 充分考虑自 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自主判断基金的投资价值,对认购(或申购)基金的意愿、时机、数量等投 资行为作出独立决策,承担基金投 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除了本基金设定最短持有期带来 的特殊风险外,投资本基 金还可能遇到的特有风 险包括:( 1)本基金股票资产仓位偏高且 相对稳定而面临的资产配 置风险;(2)本基金 投资范围包 括内地与香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 互通机制允许买卖的香港证券市场 股票而面临 的香港股票 市场及港股通机制带来的风险;(3)本基金投资范围包 括股指期货、国债期货、股票期权 等金融衍生品、资产支持证券、 存托凭证等特殊品种以 及可参与转融通证券出 借业务而面临的其他额外风险。此外本基金 还将面临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 管理风险、 税收风险、本基金法律文件中涉及基金风险 特征的表述与销售机构对基金的风 险评级可能不一致的风 险等其他一般风险。

本基金的具体运 作特点详见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 书的约定。本基金的一 般风险及特有风险详见本招募说明 书的“风险揭示”部分。

5、本基金为混合基金,理 论上其预期风险与预期收益水平低于股票基金,高于债券基金和货币市场基金。

6、基金管理人 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 ”原则,在投资者作出 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 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 者自行负责。此外,本基金以 1 元
初始面值进行募集 ,在市场波动等因素的影响下,存在 单位份额净值跌破 1 元初始面值的风险。

7、基金不同于银行储蓄,基金投资人投资于基金有可能获得较 高的收益,也有可能损失本金。投资有 风险,投资人在进行投 资决策前, 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 招募说明书》及《基金合同》。

8、基金的过往 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对本基金表现的保证。

本基金本次更新 招募说明书对基金审计会计师事 务所进行更新,同时更 新了基金管理
人相关信息,基金 管理人相关信息更新截止日为 2024 年 12 月 6 日。本基金有关财务数据
截止日为 2023 年 12 月 31 日,净 值表现截止日为 2023 年 12 月 31 日,除非另有说明,本
招募说明书其他所载 内容截止日为 2023 年 12 月 16 日。(本报告 中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目 录

一、绪 言......1
二、释 义......2
三、基金管理人......7
四、基金托管人......19
五、相关服务机构......25
六、基金的募集......27
七、基金合同的生效......28
八、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29
九、基金转换和定期定额投资计划......39
十、基金的转托管、质押、非交易过户、冻结与……
[点击查看PDF原文][查看历史公告]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沪深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将由本网站记录保存,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