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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12-23 19:23:51 股吧网页版
华宝中证消费龙头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招募说明书(更新)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12-24

华宝中证消费龙头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

招募说明书(更新)

2024 年定期更新

基金管理人:华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重要提示】

本基金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2019 年 4 月 8 日证监许可【2019】654 号文注册,进行募集。
基金管理人保证《华宝中证消费龙头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招募说明书》(以下简称“招募说明书”或“本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注册,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中国证监会不对基金的投资价值及市场前景等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

本基金为指数基金,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面临跟踪误差控制未达约定目标、指数编制机构停止服务、成份券停牌等潜在风险。

本基金的标的指数为中证消费龙头指数,指数编制方法如下:

(1)样本空间:同中证全指指数的样本空间

(2)选样方法:

1)将样本空间中归属于中证一级可选消费与主要消费行业的证券作为待选样本;

2)在上述待选样本中,按照过去一年日均总市值、营业收入(TTM)、ROE(TTM)与毛利率
(TTM)四个指标分别由高到低排名,将四项排名的算术平均由低到高排名作为综合排名;

3)根据中证三级行业内剩余样本数量占比,分配中证三级行业的最终入选样本数量。在每个中证三级行业内,选取综合排名高的证券作为指数样本,确保指数样本数量为 50 只。

(3)指数采用调整市值加权,并设置权重因子。权重因子介于 0 和 1 之间,以使单个样本权重不
超过 15%,前五大样本权重合计不超过 60%。

有关标的指数具体编制方案及成份股信息详见中证指数有限公司网站,网址:
www.csindex.com.cn。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者根据所持有的基金份额享受基金收益,同时承担相应的投资风险。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前,需充分了解本基金的产品特性,并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包括:因政治、经济、社会等环境因素对证券价格产生影响而形成的系统性风险,个别证券特有的非系统性风险,流动性风险,本基金特定风险(包括指数化投资风险、上市交易风险、股指期货等金融衍生品投资风险、资产支持证券投资风险、流通受限证券投资风险、参与融资与转融通业务的风险)、基金管理人在基金管理实施过程中产生的基金管理风险等。

本基金为股票型基金,其长期平均风险和预期收益水平高于混合型基金、债券型基金及货币市场基金。本基金为指数型基金,具有与标的指数相似的风险收益特征。

基金资产投资于科创板股票,会面临科创板机制下因投资标的、市场制度以及交易规则等差异带来的特有风险,包括但不限于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信用风险、集中度风险、系统性风险、政策风险等。基金可根据投资策略需要或市场环境的变化,选择将部分基金资产投资于科创板股票或选择不将基金资产投资于科创板股票,基金资产并非必然投资于科创板股票。

本基金可投资存托凭证,基金净值可能受到存托凭证的境外基础证券价格波动影响,存托凭证的境外基础证券的相关风险可能直接或间接成为本基金的风险。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进行投资决策前,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基金合同》及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信息披露文件,并根据自身的投资目的、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判断基金是否和投资者的风险承受能力相适应,自主判断基金的投资价值,自主做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投资风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也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投资于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导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

本次更新招募说明书所载内容截止日为 2024 年 10 月 31 日;有关财务数据和净值表现截止日为
2024 年 9 月 30 日,数据未经审计。

原招募说明书与本次更新的招募说明书不一致的,以本次更新的招募说明书为准。

目 录

一、绪言......1
二、释义......2
三、基金管理人 ......7
四、基金托管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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