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2-03-21 07:45:07 股吧网页版
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交银施罗德中债1-3年政策性金融债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分红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2-03-21

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交银施
罗德中债 1-3 年政策性金融债指数证券投
资基金分红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 2022 年 3 月 21 日
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交银施罗德中债 1-3 年政策性金融债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分红公告
第 2 页 共 4 页
1. 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交银施罗德中债 1-3 年政策性金融债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交银中债 1-3 年政金债指数
基金主代码 009315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20 年 8 月 20 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交银施罗德中债 1-3
年政策性金融债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交银施罗德中债 1-3
年政策性金融债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等
收益分配基准日 2022 年 3 月 10 日
有关年度分红次
数的说明 本次分红为对交银施罗德中债 1-3 年政策性金融债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份额 2022 年度基金利润实施的第一次分红
下属分级基金的
基金简称 交银中债 1-3 年政金债指数 A 交银中债 1-3 年政金债指数 C
下属分级基金的
交易代码 009315 009316
截止基
准日下
属分级
基金的
相关指
标 基 准 日
下 属 分
级 基 金
份 额 净
值 ( 单
位: 人
民币元) 1.0242 1.0279
基 准 日
下 属 分
级 基 金
可 供 分
配 利 润
(单位:
人 民 币
元) 140,599,785.22 41.54
截 止 基
准 日 下
属 分 级
基 金 按
照 基 金
合 同 约
定 的 分
红 比 例
计 算 的
应 分 配
金额(单
位:元) - -

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交银施罗德中债 1-3 年政策性金融债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分红公告
第 3 页 共 4 页
本次下属分级基
金分红方案(单
位:元/10 份基金
份额) 0.1500 0.1500
注: 本基金分为 A 类和 C 类基金份额。投资人申购 A 类基金份额需支付申购费用;投资人申购 C
类基金份额不需支付申购费用,而是从该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
2. 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权益登记日 2022 年 3 月 23 日
除息日 2022 年 3 月 23 日
现金红利发放日 2022 年 3 月 25 日
分红对象 权益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本基金的份额持有人
红利再投资相关事项的说明 选择红利再投资方式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其现金红
利将按 2022 年 3 月 23 日除息后的基金份额净值转
换为基金份额,再投资所得的基金份额自 2022 年 3
月 25 日起可以查询、赎回。
税收相关事项的说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的相关规定,基金向基
金份额持有人分配的基金收益,暂免征收所得税。
费用相关事项的说明 本基金本次分红免收分红手续费。投资人选择红利
再投资,红利再投资的份额免收申购费用。
注: 1、本分红方案经本基金管理人计算并由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复核。
2、本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事先未做出收益分配方式选择的,则默认方式为现金分红。选择
现金红利方式的基金份额持有人的红利款将于现金红利发放日自基金托管账户划出。
3.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为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基金份额持有人可选择现金红利
或将现金红利按除息日除息后的基金份额净值自动转为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本基金默认的收益
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
2、本次分红确认的分红方式将按照投资者在权益登记日之前(不含权益登记日)最后一次提
交并被本基金注册登记机构确认的分红方式为准。如需修改分红方式的,请务必在权益登记日前
一工作日的交易时间结束前到销售机构办理变更手续,投资者在权益登记日前一工作日交易时间
结束后提交的修改分红方式申请对本次分红无效。
3、权益登记日申请申购的基金份额不享有本次分红权益,权益登记日申请赎回的基金份额享
有本次分红权益。
4、本基金管理人有权根据市场情况及本基金净值波动的客观因素,在不违反本基金基金合同
的前提下,于权益登记日调整最终的分红方案并届时公告。
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交银施罗德中债 1-3 年政策性金融债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分红公告
第 4 页 共 4 页
5、基金份额持有人可随时拨打本公司客服电话(400-700-5000, 021-61055000)或……
[点击查看PDF原文][查看历史公告]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沪深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基金吧/财富号/股吧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