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银汇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农银汇理金硕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摘要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0-09-08
农银汇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农银汇理金硕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摘要
基金管理人:农银汇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零二零年九月
一、基金份额持有人、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的权利、义务
(一) 基金管理人简况
名称:农银汇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银城路 9 号 50 层
法定代表人:许金超
设立日期:2008 年 3 月 18 日
批准设立机关及批准设立文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08]307 号
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1,750,000,001 元人民币
存续期限:持续经营
联系电话:021-61095588
(二) 基金管理人的权利与义务
1、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基金管理人的权利包括但不限于:
(1)依法募集资金;
(2)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根据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独立运用并管理基金财产;
(3)依照《基金合同》收取基金管理费以及法律法规规定或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其他费用;
(4)销售基金份额;
(5)按照规定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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