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生前海恒颐五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2024年第3季度报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10-25
恒生前海恒颐五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24 年第 3 季度报告
2024 年 9 月 30 日
基金管理人:恒生前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送出日期:2024 年 10 月 25 日
§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基金托管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 2024 年 10 月 23 日复核
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本报告中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本报告期自 2024 年 7 月 1 日起至 2024 年 9 月 30 日止。
§2 基金产品概况
基金简称 恒生前海恒颐五年定开债券
基金主代码 009303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20 年 11 月 2 日
报告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2,600,018,163.71 份
投资目标 本基金利用定期开放、定期封闭的运作特性,在有效保持
资产流动性和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追求基金资产的稳
健增值。
投资策略 1.本基金在封闭期内采用买入并持有到期投资策略,所投
金融资产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的并持有到期,所投资
产到期日或回售日不得晚于封闭期到期日。本基金投资含
回售权的债券时,如果债券到期日晚于封闭期到期日,基
金管理人应当以回售日作为持有到期日,并在回售日行使
回售权。特殊情况下,在不违反会计准则的前提下,基金
管理人可以基于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优先原则,对尚未到
期的固定收益品种进行处置。本基金将在考虑债券投资的
风险收益情况,以及回购成本等因素的情况下,在风险可
控以及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通过债券回购,放大杠杆
进行投资操作。
2.开放期内,基金规模将随着投资人对本基金份额的申购
与赎回而不断变化。因此本基金在开放期将保持资产适当
的流动性,以应付当时市场条件下的赎回要求,并降低资
产的流动性风险,做好流动性管理。
业绩比较基准 每个封闭期起始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并执行的金融机构三
年期定期存款利率(税后)+0.5%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理论上其预期风险与预期收益高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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